北京海淀法院荣获“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基地”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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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10:52 法制日报 |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授予首批“为了明天——全国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基地”称号,刑二庭副庭长、“法官妈妈”尚秀云代表海淀法院参加表彰活动并授领了荣誉奖牌。 此次命名首批“为了明天——全国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基地”活动,旨在调动和激 励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于青少年自我表现保护教育事业,大力推进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自护意识和能力,全国共有来自审判、检察、教育、公安、司法、卫生、新闻出版等各个部门的101家单位获此奖励,海淀法院是北京市的五家获奖单位中唯一一家法院。这是自海淀法院长期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活动以来获得的又一全国性殊荣。与此相关,海淀法院刑二庭组织的“以法治罪 以德育人 积极构筑人民法院全面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活动,近日也刚刚被北京市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海淀区精神文明建设最佳活动提名奖”。(作者:宋莹)来源:新华网(中国法院网2005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 苏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