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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饮用水源保护]保护水源关键在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12:41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钟立、周敏报道:韩江是汕头市的母亲河,养育着汕头市三分之二的人口,韩江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然而,近来韩江入海的几条支流梅溪河、莲阳河、外砂河、新津河的水源保护区内已受到不同程度污染,这也早已引起人大代表们的关注。人大代表指出,保护“母亲河”必须防患未然,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孔抗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汕头虽然有韩、榕、练三江流过

,但饮用水源主要来自韩江,因此,对韩江水要好好保护。晚报近期推出的《关注饮用水源保护》系列报道十分及时,也非常必要。去年我曾经参加过一次关于韩江饮用水源保护情况的专题视察活动,对水源保护区违章建筑和非法采砂屡禁不止的现象印象极为深刻,特别是有些人在江边架起一间小屋当厕所的现象更是让人触目惊心。

  孔抗美指出,对于汕头来讲,要保护好“母亲河”立法非常重要。通过地方性条例,对政府的职责进行明确规定,从而使政府在饮用水源保护中发挥主导作用。孔抗美认为,条例主要应该包含四项制度:其一是饮用水源保护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其二是政府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饮用水源保护情况的报告制度;其三有关部门应制订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其四是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的追究制度。这样,才能从源头加大监管力度,使引用水源保护形成制度化,并具有可操作性。

  孔抗美认为,饮用水源保护是一个涉及到发展观的问题,加快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在南方,一般百姓心目中很少有缺水的概念,但实际上不少城市,包括汕头都属于水源性缺水的城市。在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的今天,节水应当是节约型社会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在这方面,政府还应当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提倡节约用水。

  (责任编辑:黄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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