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场里的烟雾发人深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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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15:51 上海青年报 |
2006/01/02 □奚旭初2005年12月30日,某市举行行风评议会,会场上香烟缭绕。针对会场抽烟的不自觉现象,该市副市长戴永宁严厉指出———公共场所不得抽烟,作为单位领导,在会场随便抽烟,你们怎么可以要求公交职工、出租车司机做到不随便抽烟! 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作为社会公德的规范之一,今天可谓尽人皆知。然而在参会者都是单位领导的行风评议会上,这些领导们却把公德规范丢在了脑后,你吞云,我吐雾,没有半点儿顾忌,把一个会场弄得烟雾腾腾,难怪副市长要厉声痛斥了。 我相信,这些干部在会场内吸烟乃是下意识使然。但也正因为在不该吸烟的场所依然随心所欲地想吸就吸———这种“思维定势”演绎出的“行为模式”发生在干部身上,并且又是这样面广量大,就不能不发人深省了。 一个领导干部,要不负众望,当起重任,一靠真理的力量,二靠人格的力量。真理无腿,不能自行,因此要使真理深入人心,就需为真理装上双脚。这双脚,就是领导干部自身的人格力量。 所谓人格力量,在平常时节,就是廉政勤政,无私奉献;在危急关头,就是挺身而出,身先士卒;在利益面前,就是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具体到一个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也必得身体力行。有了这样的人格力量,一个领导干部本身就成为了真理的“载体”,也才具备了做干部的“本钱”。否则又如何能让群众心悦诚服,在群众中一呼百应? 就事论事,这儿讲的只是干部的“吸烟问题”,与其说这是一个不讲公德的“吸烟问题”,不如说这个“吸烟问题”更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一些干部真实的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