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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电子眼"的是是非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16:40 人民网

  有消息说,2006年北京包括ATM提款机、商场、地铁等重点单位和公共场所将实现“电子眼”监控。届时只需轻点鼠标,被监控各角落画面将“尽收眼底”,既缓解警力不足,还“事半功倍”。此外,一种名为“裂像”的技术甚至能对图像进行人像识别和行为分析,诸如朋友间玩闹动作过大,身体接触太过亲密,不小心将包丢在某个角落,都可能引发电脑报警!据报道深圳也要在主要路口、露天公共场所安装20万个电子眼,全国许多城市类似监控网的建设也在搞。

  对此,公众反应各不相同。有赞同的,也有不大看好的。通过网上留言、记者采访,许多人都提出了不同看法,甚至是质疑。

  有的认为,摄像头监控应用于银行与某些单位内部,对这种特定小范围内的监控,人们出于自身安全的因素,一般还能接受。当人们对自身权益及隐私的认知程度不断提高,而自身活动在越来越多的地方,甚至是居民小区、宿舍楼道都被“监控”,问题就变得敏感了。不少人表示:总觉得背后有双眼睛盯着自己,自由仿佛受到某种无形的限制,有种不被尊重、被怀疑的感觉。虽说是出于公共安全,但少数人的违法犯罪行径,造成绝大多数人受监视,这不公平。公共场所涉及的个人隐私虽少,但有关部门在未征求公众意见、相关地点又没有明确标识下安装监控头,这使得公众没能获得应有知情权,“私密”可能在不经意间“外泄”。这就有违监控初衷,给人造成了精神压力。

  也有的讲,“人民警察爱人民”在不少地方打折扣了。虽然警方强调监控室有严格管理制度,不会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但公众眼里一些警察平日的不良作风,影响了公安机关形象,一些群众对警察缺乏信任,担心说不定哪一天自己就成了无辜受害者。人们对监控的不满,在很大程度上与对警方信任的不足有关,这应引起重视。

  还有的说,“电子眼”也不是万能的。如上述所谓“裂像”技术,有人就质疑:现有软件技术下,语音识别都还不完善,却通过图像就“智能”辨别出人与物、危险行为与危险品?软件难免“误报”,宣传给人以夸大之嫌。还有人提出,有的城市交通监控系统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可交通拥堵状况与交通不文明行为似乎并未有多少改善,“暗中执法”被批评为“只管扣分罚钱”,“百次罚单事件”暴露出的警方管理、告知缺陷曾一度闹得沸沸扬扬。与“电子眼”相比,公众更愿看到警察素质的提高,警方管理水平的加强。

  应当看到,人们对隐私、公民权利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是社会进步的必然。个人权益是否能得到尊重保护,体现出的则是社会的文明程度。政府与警方希望更有力打击震慑犯罪、提高反恐能力是对的。但我们也看到,9·11后西方国家“监控泛滥”已经引发大量社会争议,有人甚至称这又造成了另一种“恐怖”。监控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矫枉过正,这是人们常常犯的一个大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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