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腐败红包"背后的三种心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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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2日16:46 人民网 |
200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12月29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凡是收受“红包”和参与赌博的,一律先给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12月30日新华网) 在一周前,南京市委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报告会,市委书记罗志军指出,南京的党政干部一旦收受“红包”,一律先免职。看来,如今红包已成了过街老 鼠,各地都喊打。(12月23日《现代快报》)“红包”是春节的孪生姐妹,过年了,长辈们总要给小孩子压岁钱,这钱用红纸一封,就叫“红包”。还有过年了,有艺人来唱一段小曲,说两句吉利话,主人封个“红包”,算作感谢。在本地还有一个风俗用红包,那就是办喜事。男家到女家去接新娘,要准备若干了“红包”,有大的有小的。女家有几道门,过一道门要给一个“红包”,这时的“红包”叫“大开门”“小开门”。除此外,男方还要准备若干个小红包,给到女方家的小朋友,一人一个,钱当然只是意思一下,这时的红包叫“娃娃封”。 过去的“红包”透着吉利、写着喜庆,不在乎钱多钱少,只在乎有这么一个意思;过去的红包一般是大给小,强给弱。现在的“红包”变味了,变成下给上、弱给强。尤其逢年过节,下级总要往上级家里跑,美其名曰看望领导,按中国人的风俗,看望领导不能空手吧,那就带个大“红包”。这个红包就是“腐败红包”。 “腐败红包”年年禁,年年都禁而不止。我们有必要剖析一下,“腐败红包”背后的究竟有哪几种心态?其一,让为收“红包”属人情往来。湖南永州中院近日判决了一起受贿案件,永州中院认为收受相关单位礼金属于正常的人情往来,不属于受贿,这是典型的“人情往来观”。“人情往来”有来就有往,由来只见上级收下级红包的“来”,有谁见到上级送下级红包的“往”?其二,认为红包中的金钱数额小。且不说有的红包里面封的是存款单,即使说一个“红包”封的钱不多,但起码得一、二千元。如若一个领导干部下管五十个单位,这五十个单位一个单位2000元,算起来也就是“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了。其三,认为构不上受贿。认为构不上受贿的理由有二,一是认为数额少。上文已经分析过了,累计起来绝对是个庞大的数字。二是认为主观上没有为他人谋利益。收“红包”者也许暂时并未给送者谋利益,但送“红包”者都明白,这是投资。既然是投资,当时未必会见效,但长久肯定会见效。官场如江湖,里面有个圈,送“红包”了,你就是我圈子中的人,不送了你就不是。这一后果,哪个“官油子”不懂?而且对于送者来说,又不要自己花钱,拿公家的钱替自己拉关系,何乐而不为? 笔者相信“先免职后处分”的重拳会有所效果。但“红包”不只是收还有送的问题,送者用公家的钱来给自己拉关系,这也已违背党纪国法。在重拳打收者的同时,是不是也打打送者?收者和送者是一根绳上拴的两个蚂蚱,只打其一,不是治本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