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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欠缴学费现象何以蔓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0:16 红网

  山东烟台大学本学期末制定了一项追欠政策,对恶意欠缴学费的学生,暂停其本学期末的考试权。原因是本学期开学仅收上了八成学生的学费,而学校经走访发现,不少号称家境贫寒的学生其实并不困难。据了解,以往该校学生欠缴学费的现象就很严重,且带有蔓延性。(据1月1日《齐鲁晚报》)

  既要保证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又要预防“家境并不困难”的学生“浑水摸鱼”、

逃避学费,这样的矛盾和困惑恐怕不只是烟台大学存在。应该说,该校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是慎重的,为此“专门组织人员到十几个县市进行了调查”。但是,通过调查确定“将近5%的学生家境并不是很困难”,并将这些学生欠缴学费上升为道德上的“恶意”,这种结论有失偏颇。

  贫困生的标准是什么?很难有一个统一的指标,即使有,认证也是一个非常繁琐复杂的事情。烟台大学“将近5%的学生家境并不是很困难”只是调查组根据自己的标准得出的结果,其权威性、准确性都值得探讨。目前,高校对贫困生的认定,主要是依照学生自己的申报和家乡基层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而学生一旦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生,就可以享受学费减免的政策优惠,这对于整体上并不富裕的大学生及其家庭无疑具有很大的诱惑力。

  扩招以来,高校普遍推行高学费机制,客观上使得高等教育资源成为一种商品,学生与高校之间成为了市场中的买卖关系。作为买方的学生出于经济人理性,总是希望以最低的成本接受最优质的大学教育,学费能少则少。既然“贫困生”可以得到种种经济优惠,而“贫困生”的标准又具有模糊性,那么,只要家庭不是特别富有的学生,都愿意也可以认为自己是“贫困生”。而且相关部门出具贫困证明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严格规范的程序。因此,大学生欠缴学费现象的蔓延,并非是大学生道德水准的滑坡和动机上的“恶意”,而是因为高等教育资源的市场化而相关机制却没有及时规范造成的。

  由此笔者认为,要避免大学生欠缴学费现象的蔓延,一是高校收费要与大多数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不能让送孩子上学变成了一场“赌博”;二是对于“贫困生”的认定机制要严格规范、有章可循。而烟台大学以停考来追欠的做法也只能是一种权宜之计,需要特别慎重。如果有确实缴不出学费却又被学校认定为“家境其实并不困难”的学生被停考,那么,学校的“恶意”将变成这些学生及其家庭永远的伤痛。

  (稿源:红网)

  (作者:彭联联)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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