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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的女友丢了耳环 怀疑舍友偷窃逼她拍裸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1:55 青岛新闻网

  早报讯小丽(化名)丢了一对耳环,怀疑是舍友小芳(化名)所为。见小芳不承认,小丽与男友刘某便将她骗到酒店内,逼着写下3000元的欠条后,还拍了裸照相威胁。离开酒店后,小芳报了警,但刘某已经逃跑了。三年后,刘某落网并被李沧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昨天,法院判决正式生效。

  耳环丢了怀疑室友

  小丽和小芳都在李沧区一家纺织厂工作,两人同住一个宿舍。2002年10月初,小丽的一对耳环不见了,她认为小芳嫌疑最大。当晚小丽找到小芳,质问耳环的下落。小芳予以否认。

  小丽回头将丢耳环的事情告诉了男友,她记得当初耳环就在宿舍,而只有小芳能进入宿舍,因此一心断定偷走耳环的人就是小芳。男友一听,当即决定替小丽出气。10月7日下午,刘某带着朋友,以小丽找小芳谈事情为由将小芳骗到了李沧区一家酒店的单间内。进了房间,刘某开始殴打小芳并逼她承认偷了耳环。最终,小芳“服了软”,被迫写下一张3000元的借条。但刘某仍然不依不饶,又逼小芳脱掉了衣服,强行拍下裸照。刘某威胁小芳说,如果不给钱,就把这些照片寄回小芳老家。

  潜逃三年最终落网

  小芳哭着走出酒店,向警方报了案。当警方找到小丽询问事情经过时,听到风声的刘某逃离了青岛。随后,警方查询到,刘某曾在2000年6月被市北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了有期徒刑4年,而2002年他再次犯案时还处在假释期。去年7月12日,警方突然得到消息,刘某回到了青岛,民警当即出动将他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暴力手段逼迫小芳写下欠条,并强行拍下小芳的裸照,构成了敲诈勒索罪,连同假释前罪尚未执行的刑期,合并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两年。(记者于顺通讯员韩继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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