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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当年的下属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奔波3年多——县人大副主任举报老部下经济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3:4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认定当年的下属涉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奔波3年多——县人大副主任举报老部下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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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曾是一位主管交通、经贸、工业等重要部门的副县长,现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3年前,他吃惊地发现自己曾主管的一项工作中发生了国家巨额资金流失现象。为了向下

一任副县长有个交代,他开始不停向下属”追讨”流失资金的去向。这位人大副主任通过自己查账,”认定”老部下存在150多万元的经济问题……

  人大副主任举报老部下有经济问题

  2005年12月25日,最低温度零下6摄氏度,西北风3~4级。早上5时,一辆黑色轿车在京珠高速公路上向郑州方向疾驰。

  车上,58岁的台前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曹务金,正戴着老花镜、拿着铅笔认真修改着一堆材料。这份共700多页的文字材料,是曹务金在电脑键盘上敲了3年才完成的“财务分析报告”。

  过黄河大桥时,司机小赵半开玩笑地说:“曹主任,您当县长的时候不是从省里要过两个多亿资金了吗……”曹务金微微笑了笑,没有回答。

  曹务金没有解释自己频繁去郑州的原因很多,但不想让人知道自己一直在反映某个人存在的经济问题是最重要的因素,而这个人正是曹务金曾经的下属、原台前县计委副主任王洪彬。

  7时30分,轿车停在了郑州市友谊宾馆门前,下车后,曹务金走进预定好的房间。刚一进门,他就拿出手机与几位郑州的朋友联系起来。这几位朋友都在省直机关工作,曹务金想通过他们,把问题反映到相关领导那里,引起他们的重视。

  审计专家坦言有巨额资金作弊的可能

  2005年12月18日下午4时,台前县审计局副局长、高级会计师兰庆山应约来到台前县人大副主任曹务金的办公室。

  在事先没有与其沟通的情况下,曹务金和记者把原台前县计委副主任王洪彬4年前所使用的资金往来账目(18本票据和4本记账凭证现保存在曹务金办公室内)请兰庆山以专家的身份查阅和鉴别。两个小时后,兰庆山深深吸了口气:“问题很严重,甚至有巨额资金作弊的可能。”

  兰庆山随后对这些账目发表了四点看法:第一,可以肯定,在记账凭证和票据本两者之间,有一个必然是假的。因为按财务规定,两者必须准确对照,但现在来看所有票据和凭证之间都有很大出入。第二,几乎所有的报销票据都没有经办人、购货单位甚至法定的批准人。这些票据的批准报销签字只有时为办公室主任的王洪彬一人,而他又不是当时项目的“一把手”,应该说问题不小。第三,财务管理极其混乱。诸如儿童车、黑纱、木鱼石等明显不是办公用品的商品也在公款中报销,而且数额很大。1997年6月份以后才应该有的资金往来账目中,竟然出现了1992年和1993年的大量发票,这非常不正常。第四,一个单位出现多个银行账号是不允许的,而且极容易出现资金作弊的可能。

  办公室主任涉嫌百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兰庆山所查阅的资金往来单位是9年前台前县和濮阳市地方铁路局合作修建濮台铁路时,在台前县成立的一个临时单位——“支持濮台铁路建设指挥部”。记者在台前县政府文件中看到,时任该指挥部指挥长的是当时的副县长曹务金;副指挥长为当时的县经贸委主任吕清展;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支铁办”),王洪彬任办公室主任(兼职,时任县计委副主任),郑洪民任副主任(兼职,时任县经贸委副主任)。两年后,台前县政府决定在台前县孙口镇和山东省梁山县之间建设一座黄河大桥。在筹建时,原来成立的“支持濮台铁路建设指挥部”实质上又转变为“支持建设黄河大桥指挥部”(曹务金依然任指挥长),“支铁办”也自动成为了“支桥办”。由于该项目十分复杂,并且需要巨额资金投入,所以在前期筹建时,就已经出现了巨额资金往来。值得一提的是,在两个单位过渡和实际运行期间,指挥部实际上主要依靠“办公室”存在,王洪彬是大量资金的经手人。

  虽然当时政府明确规定“所有财务开支必须经指挥长签字批准方能有效,要认真执行”,但是以上两项重要工作运行期间,作为副县长的曹务金没有在一张发票和财务申请上签字,所有的资金使用都由王洪彬签字。在回答记者“为什么当时作为指挥长的你不在财务上签字决定资金的用处”这个问题时,曹务金说:“我当时工作确实太忙,抽不出时间来管具体的事情。对此,我应该负有领导责任。”

  2001年4月中旬,曹务金调到县人大工作。由于当时曹分管的一部分工作涉及重点项目建设,所以县政府决定到人大工作的曹继续负责相关项目的分管,其中包括理顺“支铁办”、“支桥办”近些年的财务往来,退还财政上两个临时性机构当时所掌握的剩余资金。

  到人大工作后不久,曹务金就把原“支持濮台铁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吕清展、“支铁办”主任王洪彬、副主任郑洪民以及会计朱晓贵叫到办公室,共同核对几年来的账目资金往来情况。

  吕清展向记者回忆说,当看到王洪彬几年来的账目后,“怒不可遏,气愤之极”。他说,作为办公室主任的王洪彬竟然未经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同意,在办公室副主任根本不知晓的情况下,擅自越权批准报销涉及金额多达百万元的各种票据,并且所有的报销票据都是王一人签字,没有经手人、没有购货单位,财务漏洞“丑态百出”。

  郑洪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账目有一项是购买“黑纱”(当地风俗习惯,好朋友、同事故去向其家属送黑纱表示哀悼),有几千元之多,“实在太荒唐了”。

  朱晓贵告诉记者,当时她是受王洪彬聘请,主要工作是“在‘支铁办’帮忙记账”,财务上所有报销的事情都以王洪彬签字为准。

  3人向记者证实,当时王洪彬同意把剩下的45万元交到县财政。然而,事后任凭曹务金怎么索要,王始终没有上交这笔款。

  2002年11月,曹务金把账目向县检察院进行了移交。2003年1月1日,台前县检察院以贪污罪名正式立案侦查。然而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更是让曹务金始料未及。

  立案调查涉案金额只有4万多元

  2003年年初,台前县检察院以“一号简报”的形式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发出对王洪彬涉案情况的报告。该报告认定“王洪彬借工作之便……贪污公款14345.59元”。曹务金认为:“该报告没有全面反映王的经济问题,甚至连最初王答应退还县财政的45万元都没有查清和定性,作为主管领导,我不信服。”随后,曹多次向上反映,希望能得到相关领导的重视,重新对此案进行审查,落实100多万元国有资金的流向。与此同时,台前县检察院对王洪彬进行了取保候审。

  就在曹务金准备和办案机关进一步接触时,却忽然被人举报有“严重的经济问题”。2004年7月至9月间,濮阳市检察院对曹进行了为期40天的经济问题调查。最终相关人员对他的评价是:“你是经得起调查的干部。”

  正是这次意外审查,让曹务金下定了继续举报下属经济问题的决心。此后,曹务金用了两个多月时间清查王洪彬使用的账目凭证,最后写成了《关于支铁、支桥建设财务分析报告》,并以“台前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的名义向各级领导报送。

  2005年5月份,曹务金的报告引起濮阳市纪委相关领导的重视。在市纪委的督办、县纪委的大力支持下,台前县检察院再一次加大了对王洪彬的经济问题调查,并上网通缉当时已不知去向的王洪彬。2005年6月,王洪彬被南京警方抓捕归案,后被押解回台前。

  台前县检察院第二次调查,认定王洪彬的贪污数额为4万余元。随后,检察院第二次对王取保候审。

  “国家的100多万元资金在一个人手里说没就没了,账目上审计部门认为有那么多的疑点,为什么不去调查?”面对记者,曹务金显得很激动。

  多个部门均认为有问题就要查个水落石出

  2005年12月19日和20日,记者分别就此事采访了台前县和濮阳市的相关部门领导。王洪彬案件的承办检察官李学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案已经落实的贪污数额是4万多元,并且已经起诉到了人民法院,另外的一部分涉案金额,我们正在侦查。对于一部分已经追回的款项,检委会领导之间有较大分歧,目前没有最终定性。”

  台前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管新国对曹务金反映的问题表态说:“县委和上级的态度是一致的,也是鲜明的,那就是有问题就要查、必须查,要查个水落石出。”

  原台前县检察长、现调任濮阳市检察院工作的井云亮(王洪彬案件的最初参与调查者)告诉记者说:“曹主任(指曹务金)所反映的王洪彬经济问题应该属实,但是法律有个认定过程。我当时认为,他提供的部分东西是缺乏证据的,但是国家那么多钱说没就没了,我希望有关部门下一步能加大侦查力度。”

  濮阳市纪委一位领导同志也向记者表示:“这个事情我们一直非常关注,没有放弃重视。”

  在台前采访时,记者一直试图采访到王洪彬本人,虽经多方努力,但始终没有如愿。12月20日,记者和王的辩护人王月华女士进行了20分钟的交谈。这位自称和曹务金是亲戚的王月华女士告诉记者:“我只是针对公诉书上提到的4万多元钱进行辩护,其他的事情我不清楚。”12月22日~24日,记者和王月华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了几次简短交流,由于王月华认为记者“采访的环境不正常”、“切入点是错误的”,没有接受采访。

  县人大常委会应该加大对个案监督力度

  曹务金现任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县人大常委会对此案该如何实施监督呢?台前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占印告诉记者:“按照我国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程序,反映到人大常委会的一般案件,通常由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具体承办;比较大的案件,人大常委会需要召开主任会议,形成决议,然后对司法机关实施监督;更大的案件,需要人大常委会临时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形成决议,然后根据决议组成调查组。最后,人大常委会常务会议再根据调查组的意见形成文件,启动人大监督程序。”

  王占印说,人大主任会议和人大常务会议一般两个月召开一次,但这些会议大都是程序性和事务性的,很少针对某个案件专门召开会议。在他到台前人大法工委工作5年来,还没有出现过一次因为一个案件而专门召开人大主任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的。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应该加大对个案监督的力度。

  □记者朱顺忠文图

  曹务金(右)和审计部门同志在查阅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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