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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峰会合”下的青年就业大突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4:49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刘声

  开栏的话

  2006年的钟声响起,我们送走了硕果累累的“十五”,迎来“十一五”开局之年的第一缕阳光。

  “十五”时期是我国历史进程中不平凡的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提前实现,国民经济保持了良好发展的势头,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生产力又迈上新的台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一个充满活力、快速发展的中国呈现在世界面前。

  辉煌的“十五”,奠定了中国未来的坚实的发展基础;辉煌的“十五”,给我们留下了弥足珍贵的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和启示。从今天起,本报开设“经典中国·辉煌十五”专栏,全面展示“十五”期间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发展状况和辉煌成就。

  成都市下岗失业青年郑丽蓉,去年通过劳动部门组织的SIYB(创办并改善你的企业)创业培训后,申请到小额担保贷款两万元。如今她开的水仙花店生意兴隆,面积由20平方米扩大到100平方米。

  与郑丽蓉一样受益于SIYB的农村失地青年小贾,通过创业培训后转变经营观念,在经营好饭店的同时,又创办两个“农家乐”饭庄,不仅事业兴旺,而且还为社会提供了90多个就业岗位。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给本报的数据显示,“十五”期间,全国共组织130万人参加SIYB创业培训,培训后有56万人成功创办企业或实现了自谋职业,创业成功率达43%,并新创造140万个就业岗位。

  组织SIYB创业培训,为年轻人提供创业机会,让他们早日走上工作岗位,仅仅是“十五”期间国家众多促进青年就业措施中的一项。

  “‘十五’期间,我国就业形势面临‘三峰会合’的巨大压力。第三次生育高峰时期的出生人口逐步进入劳动年龄,城镇新增长劳动力升至峰值,平均每年新增劳动年龄人口1200万人;还有4000多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再加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压力,因而形成‘三峰会合’。面对这种压力,‘十五’期间,国家为促进青年就业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主要在5个方面取得显著的成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莫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首先,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积极的就业服务。”莫荣说,“十五”期间推行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是多方位的: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在绝大部分城市打破户籍制度、用人指标等限制,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提供税费优惠和小额贷款,组织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实施“高职(大专)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对需要培训的应届高职(大专)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

  据教育部门的最新统计,“十五”期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累计达到1090万人,年平均增幅达到27%。在各方面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推动下,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70%以上,有效地应对了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毕业生人数大幅增加的双重挑战。2005年,在高校毕业生规模比2004年增加58万人、总人数达338万人的情况下,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已达到72.6%。

  “其次,组织引导农村青年进城就业,是‘十五’期间国家促进青年就业卓有成效的一项措施。”莫荣说,“十五”期间,我国主要大中城市初步建立了就业信息网络,向进城就业的广大农村青年提供就业信息,劳务输出地的各级政府均在输入城市设立派出机构,以有效地组织农村青年进城就业,维护进城务工青年的权益。针对进城务工青年技能素质不适应的问题,各地政府加强对务工青年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务工青年的素质和就业能力。

  最新统计资料显示,“十五”期间,我国农村有超过1亿的劳动力(主要为青年)进城实现就业和流动就业。“以进城务工为标志的农村青年劳动力大转移,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的影响是无可估量的。”莫荣说。

  据莫荣介绍,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农村青年农民职业技能培训专门规划,以提高进城务工青年的素质。

  “其三,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加快提高青年劳动者的素质。”莫荣告诉记者,青年就业的主要难点在于他们缺乏适应新产业发展的专业技能、职业经历、劳动法规知识和敬业精神,针对这一难点,各地在“十五”期间普遍加强了青年劳动者就业前的培训工作。

  1999年,劳动预备制度作为一项国家制度正式确立并得到普遍实施。据介绍,各地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民办培训机构在劳动预备制培训工作中满负荷高效运转。仅“十五”前两年,三类培训机构就培训劳动预备制学员110多万人。“劳动预备制度有效地增强了广大新生劳动力的就业能力,拓宽了就业渠道,为青年群体职业生涯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其四,针对城镇失业青年,‘十五期间’国家执行税收优惠政策,采取就业服务措施,促进他们就业。”据莫荣介绍,各地政府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收城镇失业青年就业。同时,各地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并加强对失业青年的职业指导,引导他们参加就业培训。

  “其五,继续开展‘下岗青工创业行动’,促进下岗青工再就业。”为了做好下岗青工的再就业工作,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8年初开始,开展“下岗青工创业行动”。

  “十五”期间,“下岗青工创业行动”引导、扶持和培养了一大批青年兴业领头人;开展下岗青工职业技能培训,对于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的,通过职业介绍机构优先推荐就业;提供再就业中介服务,大力挖掘空缺岗位,提供场地、资金、信息、政策等多方面的服务,为下岗青工再就业牵线搭桥。

  据介绍,“十五”期间,我国城镇每年新增就业人数呈递增趋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显示,从2001年到2005年10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达4300多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5%以内。“十五”期间,全国就业渠道趋于多元化,先后有5000万人实现灵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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