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澳门从今年起对公车实行汽油限量消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8:23 人民网

  人民网澳门1月3日电 记者曾坤报道:公车随便跑、不计成本的现象不能再存在下去了,从今年起,澳门对公车实行汽油限量消耗。这是昨天公布的一项经行政长官批准的行政法规规定的。

  这项名叫《澳门特别行政区车辆的取得、管理及使用》的行政法规规定,所有公共实体车辆(行政长官及政府主要官员的供个人使用的车辆及用作往返澳门与凼仔、澳门与路
环的车辆不适用于上述规定)年度燃料消耗量限度为:汽缸容积不超过1,300c.c.者,按用途为供个人使用的车辆、用作运送人员或货物的一般工作车辆、用作调查或巡逻的一般工作车辆,分别为840公升、1,020公升及1,080公升;汽缸容积1,301c.c.至1,600c.c.者,三类用途车辆均为1,440公升;汽缸容积1,600c.c.以上者,按上述用途分别为1,500公升、1,728公升及1,800公升。轻型摩托车,按用作运送人员或货物的一般工作车辆、用作调查或巡逻的一般工作车辆,分别为192公升及144公升:重型摩托车,分别为264公升及480公升。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