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吴忠交警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9:39 宁夏日报

  本报讯(记者 宗时风)日前,吴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利通大队通过广播、电视开展宣传攻势,发布悬赏通报等,成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马向东迫于压力,在肇事逃逸18小时后投案自首。

  2005年12月30日19时40分许,吴忠市交警支队利通大队接到群众报案,在国道307线5KM+550M处发生一起一人死亡、肇事车辆逃逸的重大交通事故。接到报案后,利通交警大

队领导迅速带领民警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由于事发时天色已晚,又没有现场目击证人,给侦破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交警大队事故中队通过对现场遗留下的物证进行分析和鉴定,从而确定肇事车辆为“北京213”吉普车。交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连夜对辖区各修理厂进行摸排调查,并在吴忠电视台黄金时段发布悬赏通告。就在民警全力开展追捕行动时,肇事司机马向东迫于压力,于31日13时40分向利通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这起肇事逃逸案在18个小时内告破。

  经查,肇事司机马向东,男,现年40岁,系灵武市白土岗乡火城子村二队农民。2005年12月30日17时40分,马向东驾驶宁C-00762号北京吉普沿3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途经上桥乡涝河桥村时与同向骑自行车行驶的杨俊相撞,造成杨俊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