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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出台中职学校学分制政策 提前创业可迟三年毕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09:40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谢苗枫实习生/李桂蓉)广东中职学校将实施学分制管理!日前,笔者从广东省职业教学会2005年年会暨广东省第二届中职学生技能大赛颁奖大会上获悉,省教育厅已正式下发《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中职学生毕业时应修满一定学分:三年制专业不少于170分,二年制专业不少于110分。

  《意见》称,中职学校具备条件的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爱好和兴趣,跨校、跨专业

选择课程和学习方式。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跨校选修仍存在一定实施难度,但各校之间可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来实现学分互认。

  《意见》还允许学生申请提前就业、创业或延长学习时间。对于这部分在规定教学计划的学习年限内未修满学分、因故停学或提前就业、创业的学生,学校可允许其延长学习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三年。其中,未修满学分的学生,经学校同意后可先领结业证书,当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考试科目后,再换领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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