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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修改统计法实施细则 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12:09 生活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53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这个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决定》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电)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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