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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难觅 岛城一中介推出二手房“限时代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3日12:22 青岛新闻网

  客户(房主)与公司签订限时代卖合同,双方约定房子在规定的时间内售出。

  如果在约定时间未卖出房源,则保证金归客户所有。

  记者刘大正

  本报青岛1月2日讯如果中介在规定时间内卖不出去房主所提供的房子,房主将会得到最高达2000元的“赔款”。2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为了招揽房源,青岛一家房产中介打出了“限时代卖”的招牌。

  2日上午,记者在青岛浮山后小区内采访时发现,一家房产中介在门口赫然打出了“卖不了,我赔钱!”的牌子。据这家中介的工作人员介绍,“限时代卖”即客户(房主)与他们公司签订限时代卖合同,双方约定房子在规定的时间内售出,根据房源状况,公司付给客户3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保证金,合同期限一般是一到三个月不等,如果在约定时间内未卖出房源,则保证金归客户所有。同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签订这一合同的前提是市民必须是独家委托销售,不能将自己的房源挂在其他中介公司。

  对此,从事房产行业多年的王先生告诉记者,随着近几年青岛房地产市场的快速膨胀,二手房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加剧,现在青岛大大小小的房产中介已有三四百家之多,这也不失为一种招揽房源的好方式。记者发现,在青岛市市北区一小区内,一条仅几百米的道路两边,竟然聚集了大大小小十几家房产中介。

  而对于这家房产中介的这一做法,其他房产中介并未感到过分紧张,位于海尔路上的一家中介的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现在生意确实不如以前好做了,特别是6月份新政策出台之后,但是一套房子几十万上百万元,想卖房子的人不会因为2000元钱而把房源只给一家。相反,如果好几家中介争相推销,遇到出价高的买主,多赚的钱还不止这些。而市民对于这一做法则褒贬不一,不急于把房子卖掉的市民则喜欢这一方式。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房产新政出台已经有半年时间,二手房市场一度遭遇冷场,这也使得各房产中介为了赢得市场份额而想出多种新的营销方式。房产中介的创新,不仅会使得服务参差不齐的中介优胜劣汰,也会让二手房市场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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