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自学考试将试行审批开考专科专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2:33 光明网-光明日报

  据全国考办透露,浙江、福建、江苏、北京、重庆、天津、湖北七省市自学考试将开始试行审批开考专科专业。此举是为了充分体现各地在专业设置方面的优势和特色,增强省级考委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设置专业的主动性、针对性,更好地发挥自学考试开放灵活、针对性强的特点和优势。

  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审批权,就是经全国自考委授权,由具备条件的省

级考委行使设置、审批开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的权力。浙江等省市考委对照试点条件进行了自评,并向全国考委提出了试点申请。全国考委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对申请试点的省市自考工作进行了综合评定,最终决定委托以上七省市考委试行审批开考专科专业。

  据悉,浙江等七省市考委受全国考委委托试行审批开考专科专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完善、配套的专科专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报全国考委审核后方可实施。全国考委将对委托后的情况适时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试行省市将收回委托。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