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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抢劫未遂,手机遗落现场 劫匪报案找手机却被民警抓正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4:4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1月1日夜,新郑警方先后接到两起抢劫报案,警方仅用了几个小时便让两起案件真相大白。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第二起“案件”的报案人竟是第一起案件的作案者。昨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新郑警方刑拘。

  1月1日夜9时许,新郑市公安局郭店派出所接110指令,半小时前有两名歹徒蒙面持刀闯入郭店镇高孟村村民刘改荣家中抢劫。民警当即赶赴现场,但歹徒已经逃离。据

受害人刘改荣说,当日晚8时30分许,有人敲她家大门,她刚将大门打开一条缝,便有两个手持匕首和木棍的蒙面歹徒破门而入,欲入室抢劫。刘改荣夫妇一边呼救一边与歹徒厮打,其中一名歹徒用匕首将刘的颈部划伤后逃跑。

  现场勘查中,民警在刘改荣家门口发现一部迪比特手机,经分析认定,该手机应是歹徒在与受害人厮打中遗落在现场的。正当警方连夜围绕该手机调查取证时,又有一名受害人来到派出所报案,报案人是郭店镇五里口村村民芦玉民。芦称当晚7时许,有3名男青年租乘他的三轮车,途中用尖刀抵住他的脖子抢劫,他为了保命交出了手机。

  民警对芦玉民详细询问后发现芦“报案”的细节多处有悖常理。警方同时查实,遗落在作案现场的迪比特手机机主正是芦玉民,而就在芦玉民称其手机已被抢的时间段里,该手机还和与芦同村的芦聚海有过频繁通话,而此时与刘改荣家遭抢的时间非常接近。警方分析认为,芦玉民有报假案的嫌疑,同时更有伙同芦聚海到刘改荣家入室抢劫的嫌疑。警方迅即将芦聚海控制,经讯问,二芦最终交代了他们抢劫作案的犯罪事实。

  线索提供沛丽红军

  □记者刘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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