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描绘新农村蓝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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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7:06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淄博讯2005年12月23日,淄博市临淄区出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工作意见,并于28日召开动员大会,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自主创新、抓点带面分类指导的原则,全面铺开了新农村建设工作。“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区新农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区委书记解维俊在动员大会上如是要求。 该区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高为民办实事能力摆到首要位置,把农民增收、农业 增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工作重点,要求各乡镇、街道对所辖村居分类排队,结合各村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不同的创建目标和要求,在着力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试点村的同时,着重处理好典型示范和整体推进、统筹规划与因地制宜、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单方面突破与全面发展、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阶段性与长期性六个方面的关系。在建设标准上,该区着重在“新”字上下功夫,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大方面提出“十新”内容:即发展思路新,生产方式新;致富办法新,生活方式新;社会风气新,保障机制新;村容村貌新,家居环境新;管理方式新,干群关系新。每一“新”都有具体要求和指标。在生活方式上要求农户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砖木结构住房达95%,基本消灭土坯房;彩电普及率、电话入户率均达到95%以上,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20台。 在保障措施上,该区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十一五”规划和考核奖惩体系,按照区抓线、乡镇街道抓点的要求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求区、乡(镇)两级财政在每年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大力扶持新农村建设工作,特别要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和公益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同时探索建立各级财政投入、村集体投入以及社会捐资、农民出工出力等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