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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维权先算经济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8:21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记者董震

  本报1月3日讯不少在官司中占上风的当事人,由于没有估计到打官司的风险而花了冤枉钱,甚至最终胜诉时赔偿金还远远低于诉讼费。法律界人士指出,打官司维权时应咨询专业人士,先算算经济账。

  省城的彭先生最近遇到了一起案件,结果赢得1800元的赔偿金,倒贴了3800元的诉讼费。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彭先生今年初到平阴县谈一笔生意,途中被车撞成轻伤,并失去了签订一份上百万元合同的机会。后来彭先生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合同损失费等共12万余元。而法院审理后驳回他要求赔偿合同损失的请求,只支持了1800余元的医疗费,还判决让他承担3800元的诉讼费。

  据了解,像这种赢了官司除去诉讼费用反而赔了钱的现象并不罕见,主要原因是一些人对诉讼费的规定了解不多。平阴法院研究室赵岭说,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规定,原则上,得不到支持的部分诉讼请求所对应的诉讼费,由提出请求的原告负担,只有得到支持的部分对应的诉讼费才由被告负担。我省法律界有关人士指出,在打官司维权前,应该算算自己的实际损失,并尽可能地咨询相关法律人士,了解清楚哪些赔偿请求不可能得到支持,避免因多交诉讼费而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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