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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被疑不忠 遭报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9:00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通讯员/谢婷)一女子邓某认为其男友“用情不专”,为报复男友,竟伙同他人诬陷男友“抢劫”,导致其男友刘某被拘留、逮捕。记者昨日从福田法院获悉,福田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诬告陷害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10个月。

  邓某今年25岁。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邓某与刘某系恋爱关系,因邓某怀疑刘某对其用情不专,遂找其朋友翁某(在逃)商议报复刘某。两人合谋后,决定制造翁某手机被刘某抢

劫的假象,以陷害刘某。

  2005年7月22日,邓某约翁某晚上9时在华强北“女人世界”见面。当晚9时许,邓某与翁某在华强北圣廷苑酒店附近碰面后,吩咐翁尾随其后保持一段距离,此后二人一同来到华强北“女人世界”附近找刘某。当邓某找到被害人刘某后,两人一起往“港澳购物城”方向行走,翁某此时按邓某事先商议的方法,从身后抱住刘,并将自己的手机塞进刘的裤袋后大喊“抢劫”,而刘某即与其扭打起来,邓某则在旁观看。

  闻讯后赶至的保安员将刘某抓获,并当场从刘的身上缴获翁某的手机一部,后将刘某、翁某二人移送公安机关审查,邓某则独自回家。因翁某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虚假证言,致使刘某被拘留、逮捕(现已释放)。法院认为,邓某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应依法予以惩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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