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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展开 人大公开征求立法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9:00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江强)根据《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现着手开展2006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从昨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项目。

  据了解,编制本次立法计划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温家宝总理在深圳考察工作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发挥特区立法先行先试的作用,坚持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以立法促进改革,在产业升级、科技自主、城市建设、文化立市等方面保持和增创新优势

;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建立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同时,加强本市国家机关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家机关工作的规范化。

  为了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反映社会各界意愿,集中广大人民群众智慧,增强立法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项目。凡是本市的部门、单位、各社会团体及市民个人,均可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项目的建议。所提出立法项目的建议,可以是立法项目的名称或基本内容,也可以是立法项目的基本框架、重点条文等。立法项目建议于1月30日前,可以以书面形式送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法规处,或者发电子邮件至:fgc.Lawrd@szr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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