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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家庭教育咨询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9:09 检察日报

  “近一个月来,俺儿子的坏习惯改掉了,学习也有了很大进步,这完全是检察官精心开导的结果,他们给俺开的‘药方’真灵……”2005年12月5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女职工刘大嫂感慨地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刘大嫂的丈夫常年在外地务工,自己在家拉扯着上小学四年级的儿子。因为工作要“三班倒”,她没时间照料孩子,只好多给孩子些零花钱。结果,孩子养成了

大手大脚花钱的毛病,经常去网吧,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成绩越来越差,甚至偷家里的钱去玩游戏。刘大嫂气得直掉眼泪,为此她没少对孩子“动武”,但越打孩子越难管。

  一个月前,经一位工友的指点,刘大嫂走进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家庭教育咨询室”,一口气向值班检察官倒出了她的苦衷。值班的女检察官耐心帮她分析原因,当场开出了“药方”:“孩子他爸常年在外,你又没有时间照顾孩子,他缺少家庭温暖,只好去网上寻找‘知心人’,加上缺乏约束,一些坏毛病就自然而然地养成了。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只能适得其反,你应该抽出时间多与孩子进行交流,与他的班主任老师取得联系,一起帮助孩子进步。”

  检察官的一番开导使刘大嫂心里亮堂了。从这以后,她坚持每天都抽出时间与孩子“交心”,并辅导孩子做作业,短短1个月时间,孩子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据了解,自去年8月初以来,已有70余位家长从任城区检察院“家庭教育咨询室”获得帮助。

  近一年来该院受理的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及未成年人抢劫、盗窃和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有27件31人,办案检察官发现,缺少家庭温暖,性格偏执,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解除家长们在教育子女问题中的困惑,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该院借助青少年维权岗,成立了“家庭教育咨询室”,每周五上午指定一两名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轮流值班,面向社会,接受学生家长的咨询。承担咨询任务的检察官上岗前要接受专门的培训,系统学习幼儿心理学、教育学等方面的知识,并结合近年来所办理的青少年犯罪案件“以案释法”,力争让每位家长都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家庭教育咨询室”促进了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一位家长问:她上小学三年级的女儿性格内向,产生了厌学情绪,该咋办?检察官建议家长和老师一起发现并放大孩子的“闪光点”。随后,这位家长主动与女儿交朋友,带她参加一些社会公益活动,老师也有意识地让孩子担任卫生小组长和美术课代表。潜移默化中,孩子受到启迪,每天高高兴兴准时到校上课,成绩有了很大进步。

  该院检察长张鲁光告诉记者:“我们要把接受老师和家长咨询的一些典型例子整理出来,推荐给更多的师生和家长。同时,不定期地组织检察官深入社区、农村和学校,为中小学师生和广大家长释疑解惑,让检察官成为家长和孩子们的知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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