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区安全航行提醒制度新年启动 每逢佳节奉上节日问候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9:20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苏冬通讯员/陈江骏)为贯彻落实交通部党组提出的“做负责任的政府部门”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为社会提供安全、畅通、快捷的海事服务,构建和谐交通,汕头海事局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了《海区安全航行提醒制度》,为航经汕头海区的船舶提供安全航行提醒,既加强了安全监管,又体现了人性化管理。元旦期间,汕头海事局领导还带队重点加强辖区渡口渡船的安全检查,加大现场安全监管力度,把好安全关,确保群众坐上放心渡。 该局实行的《海区安全航行提醒制度》规定,在恶劣天气(台风、强风、雾天)、夜间(深夜1时、3时、5时)、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7·11中国航海节、国庆等)、重点时段(春运、安全活动月)及发生突发事件时,为航经汕头海区的船舶提供安全航行提醒,并给予节日的问候。 在《提醒制度》实行的短短两天来,航运单位的广大船员反映强烈,纷纷赞许该局的做法,说深夜航行时,听到了海事部门的安全航行提醒,立即精神振奋,加强值班瞭望,对安全航行十分有利。特别是在茫茫的大海航行了较长时间后,突然收到节日的问候,倍感亲切,有回到家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