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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期间城巴不得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9:20 南方日报

  关注春运

  东莞

  本报讯(记者/王慧通讯员/罗德泉)日前,东莞市政府发出通知,春运期间(1月14日至2月22日),市内城巴及镇内公共汽车、出租小汽车、过江轮渡等公共交通票价一律不得涨

价。发往各地的直达班车客运票价:春节前15天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5%,春节后25天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超过45%。春运结束后,各汽车客运企业必须恢复执行平时的票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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