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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卖酒将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09:2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商报热线2813442报道(记者武静文/摄)如果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情节严重者,将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今年1月1日起,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记者昨日从省商务厅获悉,目前,我省正在制订配套的实施办法。

  昨天,记者在市区多家商店、超市就此进行采访时,不少商家表示,尽管规范性政策的出台有着毋庸置疑的积极意义,但让他们一下子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还有着不小的

难度。

  《办法》要求,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并应在经营场所张贴禁售标识。在省城梅山中路一家大型烟酒超市里,记者看到,货架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各种酒类,却未见“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提示性标志。该店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听说过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规定,但她表示,对于未成年消费者,他们也只能尽到提示义务,如果未成年消费者执意要买,他们也没有办法制止。

  在桐城南路一家个体烟酒行,店内也没有任何提示语。记者问起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时,店主一脸茫然:“现在年轻人长得快,衣着成熟,单从外表很难判断他们的实际年龄。而且,我们经营户又不是执法部门,不可能要求消费者在买酒时出示身份证。就算一些消费者可以明显看出来是孩子,但他也可以推托是家长叫帮忙买的,就是真的家长走不开,让孩子来买瓶黄酒什么的,我们也不能放着上门的生意不做啊!这项规定执行难度太高了。”

  合肥一家大型超市的市场部张经理告诉记者,去年底,该超市就已经制作了相关的标识牌,“但让孩子远离酒品危害,只靠商家的禁止销售是远远不够的,还要靠孩子与家长共同遵守,比如在家里、在餐桌上不让孩子饮酒等,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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