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商厦擅播音乐被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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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0:10 北京日报 |
本报讯(记者刘世辉)记者昨天从市版权局获悉,因侵权播放背景音乐,北京三家商厦分别被市版权局处以行政处罚,其中翠微大厦被罚款15000元、物美大卖场被罚款10000元、旺市百利被罚款13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于2005年12月30日发出。 据悉,此案是《著作权法》实施以来,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对大型商厦播放背景音乐侵权行为实施的首例行政处罚。 接到处罚决定后,三家单位表示愿意接受行政处罚。 网络编辑:康琪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