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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枪屋主成为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0: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毕征)小偷入室行窃被户主以气枪击伤,中枪小偷逃出数百米后倒地不起,终因抢救不及宣告不治。日前,这名枪击小偷的屋主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走上了海珠区人民法院的刑事被告席。

  去年8月23日凌晨,村里治安员打电话通知家住海珠区桂田南约某巷的刘某,“你们家阳台上有两个贼,快起来!”刘某拿起一支气枪,从窗口向外望去,自家四楼的阳台上,

果然有两个黑影。刘某随即举枪朝黑影方向射击。随后,村民和治安员对两名窃贼穷追不舍。其中一名窃贼在狂奔500米后倒地呼救,此时,人们在其身上发现了气枪击中的伤口。此后,巡警急电120,救护车到现场后以伤者身份不明为由离去,经再次呼救后方姗姗而至。短短的几里路,耗了4个小时后,受伤的窃贼才被送到医院抢救,终因右肺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不治身亡。

  事后,刘某将自己私藏近30年、用于打鸟雀的气枪砸得七零八落后扔弃,并于三日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海珠区检察院提起诉讼,认为其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刘某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其在本案的行为属防卫过当,依法只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减轻或免除处罚。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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