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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下陷阱骗朋友 身陷囹圄害自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0:30 宁夏日报

  本报讯家住陕西省铜川市的刘乾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伙同他人精心编织了一个骗人陷阱,最终将自己送进牢狱。

  2005年5月27日上午,被告人刘乾忠伙同王某、郭某、张某经过预谋,用一块“镂空螭虎纹玉璧”对王某在银川的朋友实施诈骗,同年5月28日,刘乾忠伙同王某、郭某、张某窜至盐池县花马池镇,刘乾忠和郭某、张某住进了盐池饭店,王某则到银川找其朋友刘某。

5月29日中午11时许,王某带刘某到盐池饭店219房间,按照事先预谋和分工,刘乾忠和郭某装扮成卖主与王某买卖玉璧,经“讨价还价”最终以23万元成交,王某付给刘乾忠一张空的银行卡,假称卡上有8.8万元现金,算是定金,其余的钱第二天交付,刘某目睹了此起“买卖”的全过程,对此“买卖”深信不疑。王某同刘某回到银川后,王某又对刘某、汪某谎称买玉璧资金短缺,自己回西安拿钱太远,时间紧,以给其二人高额好处费为条件,让刘某、汪某借钱给他,刘某、汪某遂卖车押房凑了12.5万元现金借给王某。王某当着刘某、汪某的面在盐池饭店,用刘某的12.5万元现金“买”来了“镂空螭虎纹玉璧”。刘乾忠同郭某、张某携此款于当晚流窜至延安市同王某会合,四人分赃,刘乾忠得赃款2.5万元。最终,经鉴定该“镂空螭虎纹玉璧”价值仅为1100元。

  2005年12月26日,盐池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乾忠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王红芳董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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