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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姚明的个税税率说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1:14 红网-三湘都市报

  ◇孙存准

  姚明日前以1.5亿元登上《福布斯》中国运动员收入排名榜首,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人”。据报道,自从姚明加入NBA以来,他的收入就以几何数字增长。姚明在NBA这几年光工资一项,就已经有9380万美元入账。但纳税也是姚明收入中扣除最大的部分,他上缴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43%。应该说,姚巨人当之无愧也是中国运动员中纳税的“第一人”。

  姚明按照所在地的税法交纳高额的个人所得税,属于合情合理合法之举。我要说的是,我们在关注姚明、关注姚明高收入和关注姚明高税率的同时,还有一点更应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重视,那就是外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据我所知,在如今所有发达国家里,占社会主流的中产阶层的税负并不太重,低收入阶层不仅不需纳税,而且还享受着不菲的社会保障和救济,而富裕阶层则承担着更多的税负,单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就高得让国人讶然。

  当然,这应是情理之中的事儿,因为个税的主要功能就是调节贫富差距,西方人称之为“罗宾汉税”。它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和合理地分配和调节社会财富,这也是一个和谐社会最起码的制度构建。故这一制度已经被国际社会普遍采用。不仅发达国家如此,就连新加坡也是这样。据悉,在新加坡,占总人口80%的工薪阶层所缴纳的个税比例仅占7%。

  然而,这个洋“罗宾汉”来到中国后,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据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数据,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737.05亿元,其中65%来自工薪阶层。而与此同时,另有统计数据显示,20%的中国富人拥有80%的社会财富。人们不禁要问:富人为什么不能承担80%的个税?

  其实,国内也不缺一夜暴富的大款和明星,我们已经见惯了媒体推出的几小时出多少个百万富翁几天出多少个千万富翁几月出多少个亿万富翁的报道,却鲜有某富翁某大款某明星纳了多少税的“新闻”。去年有媒体给赵薇算了一笔细账,说赵薇出道三四年,唱片销出270万张,收入4千万元,她共拍了12个不同产品的广告,又有3300多万元的收入,再加上影视剧的片酬,家产已近一亿元。可谓细致入微,却惟独不见其纳税的金额。

  让我们欣喜的是,从2006年1月1日起,工薪阶层的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然而,也有遗憾,那就是对姚明、赵薇式的明星如何征税依然没有具体的操作规程。

  我们不仅仅期待国内不断涌现姚明那样的新富,更期盼中国早日出台让姚明那样承担高税率的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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