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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咨询班”骗案宣判冒充税务人员行骗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1:51 黑龙江日报

  袁丽斯 常宇

  开办税务咨询班,冒充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知企业财会人员参加培训,继而收取培训费,骗取钱财。大庆“税务咨询班”骗案宣判,冒充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骗的杨某依法被判6个月有期徒刑。

  一公司的财会人员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地税局的工作人员,称地税局开办了地税培训班,要求企业的财会人员前去培训,并要交纳培训费。

  次日,财会人员赶到指定地点交了培训费,而该培训地点挂有“吉顺税务咨询服务部”牌匾,财会人员发现此次培训并不是地税局举办的,且未见“工作人员”及讲师身着税务制服,这令财会人员颇觉奇怪,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

  该财会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赶到培训地点时,许多财会人员正在接受“培训”。

  经调查,该培训班并不是红岗区地税局开办的,而是吉顺税务咨询服务部在冒充税务机关开班骗钱。民警经过查档得知,吉顺税务咨询服务部于2005年4月14日注册成立,法人代表为杨某。当日,杨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其开班所骗得的4420元钱,全部返还给了受骗企业。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牟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正常活动,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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