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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推行“临刑会见”体现最基本的人性诉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2:32 兰州晨报

  临刑前,再见亲人一面广东佛山推行“临刑会见”体现最基本的人性诉求

  本报讯据《南方日报》报道,“感谢法院,没想到还能和家人见面,非常感谢……”———这是被关押在佛山顺德区第一看守所的死刑犯周某,在临刑前见到家人的感言。据了解,这是广东第一个被允许在执行死刑前会见家属的死囚。

  2005年12月29日下午4时,顺德区第一看守所,身负命案、被判处死刑的故意伤害犯周某见到了家人。在和家人的倾谈中,他一边悔罪,一边请哥哥好好照顾年过七旬的老母亲,并让他们引以为戒,以了却最后的心愿。

  在和家人告别的时候,他再次向法官们表示感谢。次日,周某被执行死刑。

  刑前,周某的情绪一直很平静。

  据悉,从2005年年底开始,佛山中院对所有提出“临刑会见”申请的死刑犯,给予批准和安排。这一法律规定将从2006年起在佛山得到全面落实。

  在法院工作了10年的周劲法官认为,“死刑犯在临刑前想见自己的父母、妻儿,交代后事,是他们也是其亲属感情上的需要,是最基本的人性诉求。临刑会见,虽然受益的群体不是很大,但这是司法实践中一项人性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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