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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今起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2:32 兰州晨报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今起生效走路不“规矩”罚你长“记性”

  本报讯(记者靳国升)市民们注意了:从2006年1月1日起,《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将正式生效,届时,无论您是步行还是以车代步,一旦违反交通规则,交警就会依法处罚,你会为你的违章行为付出5元至2000元的代价。本

报提醒广大行人和司机遵守交通规则,各行其道。

  据悉,《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是一部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去年9月9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曾举行立法听证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随后又对该规定的部分条款做了相应修改。经省人大审议通过,这部法规具体界定了我省交警对行人及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行为的处罚标准,对维护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产生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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