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新提法无实质学术价值 红学界驳"洪昇作者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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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15:1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月4日电 据《东方早报》报道,近日,历史学者土默热提出洪昇为《红楼梦》作者后,多位红学家纷纷表示,其说法并无实质学术价值:"史料记载的大量证据显示,《红楼梦》为曹雪芹所作。" 红学专家、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段启明认为,土默热对洪昇生平的叙述确系史实,但一涉及与《红楼梦》相关的部分,所采取的方式就是猜想了。如洪昇确实曾应曹寅之 约来江宁织造"畅演三日《长生殿》",并随身带着"行卷",也确实是在回家途中溺水而亡。但这份"行卷"何以证明就是《红楼梦》,只是土默热的猜想而已。几百年来围绕《红楼梦》一直存在着种种奇怪的探佚,也有人提出过作者系吴梅村等人的猜想,但《红楼梦》为曹雪芹所作已是学术界公论。《红楼梦》学会副会长,知名红学家蔡义江认为,土默热的研究有掩耳盗铃之嫌。"土默热称《红楼梦》乃曹雪芹所著仅是胡适的大胆猜想,实际上,从《红楼梦》诞生那天起,就有记载证明出自曹雪芹之手,从曹雪芹同时代人的著作以及脂砚斋的评点都可证明这一点。"他介绍说,曹雪芹有一友名明琳,其弟叫明义,明义曾写道"曹子雪芹做撰红楼一书";一位与曹同时代的文人爱新觉罗·永忠曾作诗《读红楼梦而悼雪芹》,有"可恨同世不相识,几未掩卷哭曹侯"的词句。他认为,《红楼梦》系曹雪芹所作应无争论。 土默热表示最早是脂批透露的《红楼梦》作者为"芹溪",而"芹溪"与曹雪芹是一个人系伪造,洪昇早期曾号"芹溪",以此证明洪昇为作者。针对这种观点,蔡义江指出,脂批曾多次言明《红楼梦》乃"雪芹"所作,不只是"芹溪"一种称号,如"此等才情,自是雪芹生平所长"等等,而同号的人很多不足为奇。同时,脂批曾在第一回写明"芹为泪尽而逝",与洪昇溺水而亡完全不符。 土默热还凭《红楼梦》第一回中"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的文字,认定曹仅是修改者。但事实上,在这段文字旁的脂批说道,"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蔡义江说,这只是作者的"烟云模糊"法而已。(陈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