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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价35元被罚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0:00 东南早报

  今年首例出租车拒载被处罚

  早报讯(记者颜鹏)昨日,泉州市交通稽查大队对一名在元旦拒载的出租车司机开出了500元的罚单,这也是稽查大队通报的2006年春运前后对出租车实行“严管”政策后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悉,这辆车牌号为闽CT1763的出租车于今年元旦当天13时从新车站载一男一女两名乘客去华塑,司机不打表,要求乘客付35元。两名乘客已经上车,表示不能接受这一价格,司机就要求他们下车,并向他们收取6元钱的车费。两名乘客当即拨打22599110举报。昨日,该司机到市稽查大队接受500元罚款,并被处暂扣车辆7日、强制学习相关法规的处罚。

  泉州市交通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出租车拒载的处罚并不多,主要是因为没人举报和取证较困难。拒载现象在节日前后会比较突出。应对拒载,乘客要养成良好的乘车习惯,先上车,后说目的地,同时要看清车窗内服务监督卡上的驾驶员姓名,如遇拒载,乘客要记住该车车牌号以及所属公司,最好是在车上直接拨打举报电话,以利取证。每个投诉都将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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