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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性高中不能成为教育乱收费的示范“窗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0:06 红网

  针对示范性高中“入不敷出”的叫苦声,广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日前透露,示范高中今后要探索按运行成本收费的模式,将考虑适当提高示范性高中的收费标准,主要的解决思路有两条:一是通过招收一定比例的择校生来“劫富济贫”,二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这样的作法显然值得质疑。(《新快报》2006年1月3日)

  尽管有关负责人强调,招收择校生绝对不是“拿钱买分数”,但择校费的结果必然

是拿钱买分数。面对同样分数的学生,学校有什么理由采取不一样的收费标准呢?最终还是分数低的多出钱。“劫富济贫”的作法看似维护了社会公平,其合法性也值得商榷。择校费的50%留给本校,另外一半则分摊给广州市其他的中小学使用,等于择校生的家长拿出一部分钱给其他中小学办教育。中小学教育经费本是公共财政应该承担的职责,现在怎么成了部分家长的责任呢?

  广州示范性高中提高收费标准,是教育领域乱收费现象的一个典型样本。近几年来,“拿钱买分数”、“捐资助学”、“择校费”等现象虽然屡遭诟病,但仍禁而不止,甚至愈演愈烈。教育乱收费之所以成为痼疾,就在于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并没有遵循“公平优先”的教育理念,不但不能“损有余而补不足”,反而推波助澜,助长了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现象。倾力打造示范性高中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尽管高中已经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但仍属于大众教育而不是精英教育,政府的教育理念仍然应该是公平优先。但是不少地方政府出于政绩观、升学率和上级评比的需要,不能公平公正地分配教育资源,在财政投入上明显向某些重点学校倾斜,力图打造当地的“窗口学校”,为自己的政绩增光添彩。这种宁可锦上添花,不愿雪中送炭的做法使得本不充裕的教育资源更加向少数学校集中,在学校之间,学生之间造成了人为的不平等。

  在这种情况下,家长们无奈地加入了择校的行列,这些学校也名正言顺地收取种种费用。这些费用甚至都经过了主管部门的批准,乱收费与合理收费的边界由此模糊不清。当什么是乱收费都无法搞清楚的时候,还怎么进行查处呢?

  公立学校出现择校现象显然损害了教育公平。公共资源集中在少数学校,固然让这些学校成了示范性的“窗口”,但它的代价是更多的学校、更多的学生在教育经费上得不到公平的待遇。结果是,示范性学校成了教育乱收费的载体,示范着教育不公平的现状。

  因此,教育主管部门最需要调整的,不是学校的收费标准,而是现行的一些教育政策。否则,示范性高中只会成为教育乱收费的示范性“窗口”。

  (稿源:红网)

  (作者:莫林浩)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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