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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矿工哭,何如矿主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0:07 红网

  火爆一时的“温州炒煤团”大部分已经撤离山西,“很多人都是哭着离开的。”尚未撤离的也已经举步维艰,由于投资过大而被“套牢”,想走都走不掉。据报道,山西境内60%的中小煤矿由温州煤团承包,投资商多时甚至达到2000多人。(《工人日报》2006年1月4日)

  “温州炒×团”像股旋风,刮到哪里,那个地方便不得安生。这是因为,除了“炒

菜”,但凡和“炒”字沾边的,多半不大正常。“炒房团”,炒得房价暴涨,老百姓叫苦不迭;“炒煤团”,虽不能说炒得矿难频发,但是这些为倒腾钱而接手再伺机卖掉煤窑的炒主们,既不懂安全生产,又不愿投资煤矿,矿难怎么可能不盯这些有缝隙的“煤蛋”?

  据悉,2006年,山西已经将煤矿伤亡处罚标准提高至人均100万元左右。相对于前几年数千元至几万元的赔偿标准,这个标准即使和国外死亡赔偿标准接不了轨,也大致达到“发展中国家水准”了。赔偿标准这一“小康”,套购煤窑用以炒煤的“温州炒煤团”的老板们受不了啦。一个“团员”说,他的不少“战友”是哭着离开山西的。还有更多,现在想哭着离开的机会都没有,因为山西计划停产1200个小煤窑,这些面临停产的煤窑的所有者中,“温州炒煤团”便占了相当份额。

  搁在平常,同情弱者,是天下通行的法则。就“炒煤团”的老板、矿主们“哭”而言,对这些人的“哭”,同情的人不是太多。何以至此?与其遇险中的矿工哭,遇难矿工家属哭,不如让少数几个炒煤老板哭。后者哭,哭的是他们的判断决策失误,哭的是被套牢的资金,哭的是自己财迷心窍后遭到报应的难受;而前者的哭,是对鲜活的生命即将就此结束,或者失去亲人后的悲痛欲绝。相比较之下,遇险矿工和遇难家属的哭,是对生命不再的控诉,而矿主的哭,不过是生带不来、死带不走的金钱的一时损失。孰是孰非,不言自明。

  能逼得“温州炒房团”的老板们落泪,是件好事不假,只是这个好事有些姗姗来迟了。以往,分析矿难不止的原因时,舆论界曾借鉴发达国家矿难的赔偿标准,并建言罚矿主个倾家荡产加“牢底坐穿”。可惜,有些职能部门对矿工的人文关怀谈不上多少,对矿主的“人文关怀”却相当可观,据说是考虑到地方经济的发展。这样的管理理念,难怪“哭客”是清一色的矿工家属,是众多无辜丧命的劳工阶层。如今,政府稍稍将矿难赔偿标准上调,“哭客”中马上多出了一批老板级别的“煤款”们。我们知道,煤老板们加盟“哭客”的越多,则“哭客”队伍中矿工家属的绝对数量就越少。矿工的性命值钱了,非法采矿的成本增加了,矿主们敢于顶风采煤的胆量自然小多了,于是,不怕矿难的次数降下去。

  “温州炒煤团”的老板哭吧哭吧不是错,你们整天窃笑才最可怕。这个世界上,既然无法实现矿工和炒煤团老板一起笑的可能,与其让矿工(家属)哭,反倒不如先让矿主们哭了。

  (稿源:红网)

  (作者:刘海明)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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