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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欲,让谢乃金“名”不副“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0:17 红网

  谢乃金,现年49岁,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原扶贫办主任。他2002年9月起任防城港市防城区扶贫办主任,利用职务之便,为了捞取好处,先后采取加大开支、虚报以及在实施扶贫项目、组织施工、发包工程吃“回扣”,多次贪污、受贿,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他位不高,但是贪欲极强,时时盯着群众救命钱;贪污数目不大,但他却在有限的资源和权利范围内,犯罪的手段几乎包括了好多违法伎俩,将这幕“贪污戏”演绎的淋漓尽致(2006年1月4日《新华网》)。

  一个贫困地区的扶贫干部,不是想着如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想方设法把国家的扶贫款项用在困难群众的“急需”上,而是置群众的冷暖于不顾,数次变换着“花样”,无孔不“贪”,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无忌惮地满足自己的“贪欲”,在扶贫工作中首先想到是自己的“脱贫”,不知这样的扶贫干部良心何在?!

  谢乃金,好端端的一个姓名,竟被自己的贪欲糟蹋了。何以见得?请允许笔者对“谢乃金”三个字逐一进行必要的解读。“谢”取“谢绝”之意,“乃”取“是”之意,“金”取“金钱”之意,这样“谢乃金”就有“谢绝的是金钱”的意思。大概此人的姓名也是其父母所赐。做官了,有了一点点的权力,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叫什么了,就背离自己父母当初生他时的希望,使自己的做官行径与自己的姓名竟“名”不副“实”起来。

  过去常讲,一个人要流芳百世,不要遗臭万年,就是说活着要为他人多奉献、多积德。作为一名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就要多为群众干好事、干实事,这样你在群众心中才不会“朽”,群众往往会永远记住你的“芳名”。而扶贫干部“谢乃金”,尽管有个不喜欢金钱的姓名,但实际上却有着与金钱脱不了干系的贪污嘴脸,这个缺少“官德”的干部真是枉得了一个“好姓名”!

  面对神圣的法律,“谢乃金”已对“贪乃金”付出了11年有期陡刑的沉重代价。对“谢乃金”来说,“贪”不仅让他丢了党性、失了民心、触了国法,更让他亲手玷污了自己的“好姓名”!一个“谢”字演变成一个“贪”字再一次警示官员们:手莫伸,伸手必捉!

  (稿源:红网)

  (作者:卢玉春)

  (编辑:潇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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