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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住:不仅仅是10平方米夫妻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1:49 杭州日报

  ■目标点击

  抓好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外来务工人员公寓,加强出租房屋的规范管理,逐步形成外来务工人员保障体系。

  ■亮点扫描

  去年,文一西路工地民工“夫妻房”首现杭城,着实让在杭的媒体激动了一把。尽管只有10平方米左右,尽管只有两床一桌一椅一灯等简单的设施,但还是让人感到浓浓的温馨,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

  过去的一年中,让在杭的建筑民工实实在在感到幸福的是———杭州对建设工地职工宿舍作了单行规定。根据这份全省首创的民工宿舍规定,民工宿舍严禁打通铺,一间宿舍居住的民工不得超过12人。规定首次以制度形式明确,工地宿舍必须做到一人一床,床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0米;每间宿舍人数控制在12人以内,每人有至少2.5平方米的私人活动空间。休息好,才有劲工作。

  ■措施搜索

  市建委负责人介绍,实现外来务工者向产业大军转变,一个重要的条件是有地方住。新的一年里,我市将多管齐下来改善外来务工者的居住条件。鼓励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利用合法的闲置厂房建设改造成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并尽可能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相分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政府对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建设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房建设的政策待遇,逐步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机制,缓解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难问题。

  2006年起,一个重要的举措是,鼓励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城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利用撤村建居10%留用地以及其他可用土地,建设一批外来务工人员廉租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廉租公寓将由各城区政府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根据市场需求量,按市场运作方式组织实施。严格廉租公寓的出租标准和条件,优先保证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技术骨干和杭州市域范围的在杭务工人员、长期居杭务工人员的需求,禁止转让买卖和擅自出租。

  (记者张伟达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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