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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药店首现京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3:10 北京晨报

  周六起该药店售药包退、包换、包赔

  晨报讯(记者 刘墨非)从本周六起,消费者买药不享受“三包”将成为历史。昨天,记者从天天好大药房了解到,该店将在全国首创推出药品“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

  “药品离柜概不退换是一种霸王条例!”天天好大药房董事长陈金良介绍说,药品的退换从技术上说根本没有难度,真的要鉴别顾客是否做过手脚非常简单,因为药品除了外包装,里面的小包装上也都会印有药品的生产批号。“许多药店不肯退换药品真正的原因一是怕麻烦,二是利益减少。”

  此外,记者了解到,从本周六到下周二的4天时间里,市民带家中过期的药品到宣武区白纸坊西街8号的天天好大药房,办理回收手续后可用每3盒(或袋、瓶)的过期药换取一张“置换券”,顾客持“置换券”可在天天好大药房内换购7折药品。记者了解到,此次活动将在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武分局的监督下进行,回收后的药品统一由药监部门销毁。

  按照该药房的最新承诺,今后顾客如在“天天好”购买药品后有任何不满意,可在规定日期内,凭借每次购药后药店所附的药品“三包”卡,100%退换货。顾客退换后的药品将不再上架销售。

  此外,天天好大药房的此次换药活动,只针对家庭市民,每人每次限换10张置换券,置换处方药需凭医生处方才能置换。

  新闻链接

  药品 “三包”实施细则

  “三包”,系指“包退、包换、包赔”,凡在该药店购买药品的消费者,均受“三包”规定保护。

  ●“包退”:在消费行为发生的当天,消费者凭购物小票和包装完好的药品,可以到该公司下属药店实行无条件退货。

  ●“包换”:在消费行为发生的两天内,消费者凭购物小票和包装完好的药品,可以到该公司下属的药店换购其他药品,并且按其所购药品实际发生的价格找补差价。

  ●“包赔”:凡在该公司购到假药的,经药监部门确认后,该公司将实行无条件“假一赔十”。

  头条快评

  一枝独秀不是春

  电话卡余额过期不退,餐馆自带酒水需收开瓶费,火车餐车用膳不能开发票……我们的生活中总有一些“怪”现象,除了以上列举的种种之外,药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也应该算其中一项。

  “我们怎么知道您拿回来的药不是假的呢?!”药店的拒绝理由看似充足,消费者一般也都能被唬住。可是商品一旦市场化,竞争加剧后,信息也会变得越来越透明,“这是霸王条款!”与消费者上诉法院、学者义愤填膺的传统维权方式不同,这回振臂高呼的竟然是“自己人”,自揭家丑的同时还动了真格的,天天好大药房决定将在本周六正式执行买药也能享受“三包”的政策。

  承诺尚未正式实现,但反响肯定会不一:有大声叫好的,有嗤之以鼻的,还会有视而不见的。不过,不管您心底里抱什么态度,今后买错药,买到了假药还真的有了退路,实惠是真的。只是希望这个连圈内人都看不下去的规矩也能被主管部门重视,一纸红文下的强制执行命令相比企业的拍胸脯保证更能让老百姓安心,这也应了那句老话儿:一枝独秀不是春。晨报记者 李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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