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干部“五险”全补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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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3:10 北京晨报 |
晨报讯(记者 雷嘉)今后,全市社区居委会干部将全部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成为社保保障范围内的成员。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等部门昨天为此下发通知。 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保费的缴费基数是本人上一年月平均收入。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由街道办事处和个人分担。补充医疗保 险费将按缴费基数的4%提取,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补充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费由街道办事处按其缴费基数的0.8%缴纳,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个人也不缴费。参加“五险”后,社区专职工作者按北京市的统一规定享受各项目社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