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线航班 航空公司自主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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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3:12 北京晨报 |
据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记者 林红梅)民航总局近日出台了关于促进支线航空运输发展的若干意见,航空公司可自主开辟支线航班。 据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民航总局将对经营支线航线航班采取备案制,航空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情况,自主开辟航线航班,报民航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西安、昆明、重庆、大连等空域资源紧张的机场,优先 考虑串飞支线机场的航线航班;对航空公司新辟独飞“老、少、边、穷”地区和红色旅游地区支线航线给予一定保护期,保护期内暂不准入其他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