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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六部委发布文件要求3月底前“解限”小排量车我省已酝酿政策鼓励小排量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4:09 时代商报

  新闻提示 据新华社报道,“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今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

  记者4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节能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等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对现有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一

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

  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更新出租汽车车辆时,要在满足乘用功能的基础上,积极鼓励选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不得出台专门限制小排量汽车的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

  记者了解到,前些年,一些地方针对小排量经济型汽车、柴油汽车等废气和噪声污染大、安全性不高、外形不够美观等问题,在道路交通管理以及出租汽车车辆更新中,制定出台了一些限制性规定。目前这些规定已不适应我国国情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六部门要求,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当前,各地要明确牵头部门,严明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取消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各种限制等工作并确保按期完成。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专项督察,加强督促和指导。

  时代商报讯(记者 黄琳)昨天,一项消息传出,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中,规定3月底前各地取消对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方面的限制,这意味着小排量汽车终于获得“国民待遇”,可以从容上路。记者了解到,尽管我省相关部门尚未收到这一文件,但我省已在酝酿鼓励节能型交通工具的生产及使用。作为工业大省,这无疑将对辽宁汽车产业格局变化起到催化剂的作用。

  我省将“优待”小排量车

  根据国家的政策,今后,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将受到“优待”。那么,辽宁的“解禁”时间表是如何确定的?

  昨天,记者从省政府及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没有接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这一《意见》,因此,对于小排量汽车何时可以驶上原来“禁行”的道路,暂时没有时间表。不过,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在接到文件后立即研究此事,肯定不会迟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其实,此前,我省就已经开始酝酿鼓励小排量汽车等节能型交通工具的使用。此前,省人大公布的《辽宁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中,就曾经明确写入鼓励使用节能型交通工具。草案第24条规定,“加强交通节能管理,优先发展以公共交通为核心的交通体系。鼓励开发、生产、销售、使用节能型交通工具。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机动车辆、农用机械、船舶,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能耗标准。对能耗超标的,应当进行节能改造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报废。”这意味着,我省已经决定对小排量汽车实行“解限”。

  “小排量”列入长远规划

  随着新规定的出台,今后,小排量汽车无疑拥有了更大的自由空间。那么,是否会有更多的市民为此选择小排量汽车代步,汽车市场格局会否发生变化?作为老工业基地,汽车产业一直是本省的主打产业之一。那么,我省的汽车生产和销售格局又将如何调整?

  记者从省内几家汽车生产厂家了解到,尽管小排量汽车拥有节能等优势,但因为这是一个重要的转向工程,他们目前还没有对此做出快速反应,转向生产小排量汽车。不过,在企业的长远规划中,可能将因为这项新政策而有所改变,小排量汽车将占据产品的一席之地,可能会根据市场需求设计小排量、环保的节能新款车型。

  销售者反应不一

  而对于汽车销售商来说,对于这一新政策反应不一。一位汽车销售商告诉记者,其实,QQ等小排量汽车一直销售得不错,因为价格低,又省油,成为不少工薪阶层的最爱。对小排量汽车限行“解禁”无疑将使得他们的销售额得以直线上升,是一项利好消息。

  一些销售中高档轿车的汽车销售商则表示,小排量汽车今后肯定会热销,不过,并不会带给中高档汽车太大的冲击。因为对于消费者个体而言,需求不同,选择自然也会不同,因为小排量汽车相对而言在性能及舒适性等方面略逊一筹,所以他们并不担心小排量汽车就此“抢饭碗”。

  解限·评论地方“限小”土政策必须废止

  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新华社报道这一消息后,很快引发广大网民的共鸣。但也有网友跟帖:“真的吗,北京会放开吗?”“不要下有对策啊”等。

  网友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回顾小排量汽车近些年在国内的发展历程,人们不难发现,国家产业政策一直旗帜鲜明地支持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使用,问题出在国家政策难以在某些地方不折不扣地被落实。从《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到《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再到《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小排量汽车“解限”问题早已被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

  近年的“两会”上,为小排量汽车“解限”也一直是汽车界代表、委员们反复呼吁的焦点问题。然而截至目前,全国仍然有80多个城市我行我素,对小排量汽车的运营和使用横加限制,从中折射出危险的“红灯失禁”现象。因此,表面看,各地“限小”只是一个汽车消费导向的问题,骨子里却折射出地方应当如何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以及如何确保国家政令畅通的问题。

  六部门近日下发的文件中也明确指出,前些年,一些地方针对小排量经济型汽车、柴油汽车等废气和噪声污染大、安全性不高、外形不够美观等问题,在道路交通管理以及出租汽车车辆更新中,制定出台了一些限制性规定。但是“目前这些规定已不适应我国国情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小排量汽车随着技术进步和制造工艺的提高,其重要技术指标已有大的提升。由此看,“限小”政策的产生固然有其历史原因,但随着国情和民情的变化,这种地方“土政策”已经失去了生存的空间,上不合国情,下不顺民意,必须彻底废除。

  解限·现状沈阳并不限行小排量轿车

  时代商报讯(记者 常成钢) 昨日新华社透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全国各地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并规定今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

  “在沈阳市区内只有青年大街、北京街、北陵大街三条重要景观街路上有限行小排量车的规定。但是这个规定只是针对微型客车,并不限制微型轿车通行。”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得到这个确切的说法。

  据介绍,青年大街、北京街、北陵大街三条重要景观街路上的限行规定是1999年开始执行,是沈阳市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开始时的规定非常严格:在三条马路上禁止任何排量在1.0以下的车辆上路通行。也就是不论何种车型,只要其排气量小于1.0的车辆,就不允许在三条禁行街路上行驶。这个规定在2004年5月1日交通法实施以后,做了重要的调整,根据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三条主要街道的限行规定调整为只是禁止排量在1.0以下的微型客车通行。

  交警人员告诉记者,在实际管理上,交警部门也做得非常人性化,一些在青年大街附近居住的小排量微型客车车主,交警部门为他们特设专用通道,保证他们正常的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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