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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排量汽车3月底前“解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5:27 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者的话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鼓励发展小排量汽车的政策,但全国依然有80多个城市以有损城市形象、造成交通拥堵等理由对小排量汽车进行限制。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这意味着小排量汽车在全国许多城市受限的局面有望改变。

  本报驻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几大城市的记者,在六部门下发文件后第一时间采访了当地主管部门,了解到这些城市都将结合实际贯彻文件。我们希望各地都不折不扣地执行六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为小排量汽车“松绑”,让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小排量汽车堂堂正正地驶在城市中心的道路上。

  3月底不远了,小排量汽车的春天还会远吗?

  本报北京1月4日讯记者朱剑红报道:针对一些地方近年来出台的限制小排量经济型汽车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的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中提出,这些规定已不适应我国国情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今后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更新出租汽车车辆时,要在满足乘用功能的基础上,积极鼓励选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不得出台专门限制小排量汽车的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

  目前,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已成为汽车发展的主流和消费者关注的热点。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比例已占70%以上。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符合我国能源供给实际和大众消费水平,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措施,不仅有利于缓解能源紧张状况,保护环境,而且有利于培育我国汽车工业自主品牌,提高国际竞争力,对于促进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落实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出台的这份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同时积极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实施,从源头上控制高耗油汽车的发展。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引导、鼓励消费者购买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汽车。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消费的税费政策。加快石油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建立能够体现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引导消费者节约用油。研究制定汽车燃油经济性标准,建立汽车能效标识制度。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停车收费给予适当优惠。

  《人民日报》(2006年01月05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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