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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十分钟内不收费,谁掐表? 存车多不给牌、免不免收有时“凭良心”,自行车存车收费新规在郑遭遇几多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5:5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规定十分钟内不收费,谁掐表? 存车多不给牌、免不免收有时“凭良心”,自行车存车收费新规在郑遭遇几多尴尬
2005年12月19日,本报A07版报道了郑州市物价局下发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自行车存车费一次一角,停车10分钟内免收费用的通知。元旦期间,本报接到许多读者打来的热线电话,称在自行车存车时每次仍是收费2角,而10分钟内免收费的事更是不存在。昨天,记者做了一番调查。

  尴尬

  10分钟谁来掐表?

  昨日上午9时许,寒风中飘着雪花,记者首先来到家世界经三路店自行车看车点,两名看车员正与一名前来取车的女士交涉,该女士始终以不足10分钟为由拒绝交1角钱。“因为没有任何看车的凭证,也没有人来掐表,你说不到10分钟就不到10分钟?只能凭良心,你真不交我们也没有办法。”冻得直抖的看车员无奈地说。

  9时20分,记者来到世纪联华经三路店前,一名女看车员说,10分钟内免收费在她这里不存在,大部分人买东西都要超过10分钟,所以存车都要交费。在她旁边的另一停车场,一穿着停车管理制服的男子说,他这里1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也是不可能的。

  11时许,记者来到省人民医院正门存车点,看车人当着记者的面向一位存车人收了2角钱,经过记者提醒,顾客索要,看车人又退了1角。

  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金博大碧波湖店,一位姓蔡的看车女士称,收1角还是两角,全凭顾客良心,这么冷的天收1角钱连承包费用都顾不住。下午3时许,记者又来到金博大商场外二七路边,在一位看车的妇女身边记者停住了自行车。

  “存车多少钱?”“2角。”“不是1角吗?市物价局不是下了文件吗?”“我们没看到文件,收1角钱是不可能的!”“那有停车牌吗?”“上面没有给牌,我这里也没牌。”“那车丢了怎么办?”“你要是怕丢车,可以推走。”

  在金博大商场东南侧的“顾客停车处”,一位看车人告诉记者,这儿她承包了,每天交80元。“来这里存车的一般都是金博大员工,自行车是2角。像今天天气不好,我就要赔了。”丁大妈伸出5个指头,说她今天要赔50元钱。

  昨天记者通过对郑州近10个自行车停车场所的调查,发现如下问题,一是对于停车不足10分钟免收停车费的规定没有一处得到执行,大多数是因为事先没有停车时间的记录凭证,也没有人掐表准确计算时间,所以执行起来遭遇尴尬、屡屡碰壁;二是记者在调查时发现没有一处停车场所立有自行车收费标准的公示牌,收费降低标准的通知也没有张贴,调查中多数市民不知道新规定;三是绝大多数看车人通过各种途径已了解到收费标准降低的消息,但真正执行的却少之又少。

  说法

  看车费不升反降?

  在火车站邮政大楼下,看车的4位大妈告诉记者,她们这一块地方有18个人看车,每人每月要交给火车站车管会130元。其中一位大妈告诉记者,她们接到上级通知让收1角,不让收2角,她们问管理费能不能降,先前得到的回答是领导们再商量商量,前天已经得到不能降的答复。如不收2角,她们连管理费都不够交。这个月她们的管理费都还没交,因为没钱。一位大妈告诉记者,若是10分钟以内停车不要钱,那她这里根本收不到钱了,“好多人到车站买票用不了10分钟啊!”

  金博大商场外一名看车的杜老汉向记者大倒苦水,他说按规定要统一给停车人发票,有发票肯定还要交一些税,原本就弄不了几个钱的还能落钱吗?二是停车收费1角,就算是按物价局的说法,是2000年定的,但这几年中,水、电、油、菜什么价没涨,为啥看车费不涨反而要降。

  记者随后采访了一些停车的顾客。绝大多数顾客表示,1角2角其实都无所谓,关键是服务水平要上去,多年来郑州市自行车看管混乱,存了车常常连个牌牌也没有,丢了也无处索赔。既然政府有令就应该执行,至于它的合理性可以再评估和改善。

  回应

  规定出台就要执行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郑州市物价局和金水区、二七区等一些区的车管会有关负责人。他们均明确表示,既然规定已经出台,并且向社会公布,就要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将来可以纠正。目前有哪位停车管理人员违反了规定,就要给予严厉的处罚。

  郑州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处的平年佑处长则表示,对于杜老汉等看车人提出的问题,首先统一使用发票的事,需由税务部门来做。任何合法经营都要有凭证,索取发票是每个顾客的权利。其次,看车费并没有降,从2000年规定的一直就是1角,这两年没有执行,都是违法的,现在只是又确认了一次。此外,文件一旦公布,应该执行。至于看车人说的管理费,他们没有接到看车人关于收取管理费的投诉。他还说,任何一项改革和政策的出台,都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大家共同来规范。

  观点

  政策出台需兼顾各方

  省社科院有关专家表示,一方面是市民对看车人有令不行的指责,一方面是看车人的苦恼和委屈。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之前,做好调研,摸清个中利害关系,然后制定出能兼顾各方利益的政策。市民当然认为收取的费用越少越好,但太少了,自己又要承担自行车丢失的风险。既不想丢车,又不想花点费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看车人也需要生存,也需要社会对自己劳动的肯定。那么,作为政府部门就需要做好二者之间的沟通、说服工作,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制定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政策。然后,更为重要的是,把这些好的政策执行好。

  □相关新闻简要回顾

  郑州市物价局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自行车白天收费(7:00至23:00)0.10元/次,停放10分钟以内免收一切费用。停车场所应当给存放车辆人员出具凭证,否则存车人有权拒绝付费。凡是停车场所不按规定收费的,消费者可拨打12358举报。

  □策划热线现场部执行记者辛渐实习生王又锋

  昨天,一名看车人伫立在寒风中。记者刘洲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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