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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税证明范围逐步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6:56 华商网-华商报

  截至2005年,北京、江苏、广东、上海、江西等省市地税机关已向520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年开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目前,已开具完税证明的地区正在总结经验,计划逐步扩大开具完税证明的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张小小的完税证明看似简单,但要真正对所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都开具却面临着许多困难。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的地区在推进全

员全额管理的基础上,要求试点地区或者试点行业的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全额明细扣缴申报,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打下了基础。截至2005年年底,江苏开具了50.74万份,广东开具了217万份,上海开具了210万份,北京开具了12万份,安徽、天津、陕西、湖南、厦门等地也先后在不同范围内为5.1万纳税人开具了完税证明。

  当前,未开具完税证明的地区也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工作,不断扩大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面,进一步建立健全个人收入档案制度,为开具完税证明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黑龙江、浙江、河南、湖北、四川、云南等不少省市地税机关,计划从明年开始分期分批为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由税务机关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是税务机关应尽的义务,不仅有利于提升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质量,也为建立和完善全国诚信体系打下了基础。据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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