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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2006我们的法治期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6:5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有民主才有幸福”

  你知道2004年中国最著名的农民是谁吗?

  他叫王幸福,宜阳县高村乡鲁村人,今年52岁。

  从2002年11月至2003年3月,王幸福几乎走遍了全县的乡村,自费调查了当地乡镇官员违法征缴农业税、并在征缴过程中暴力侵犯230余户乡民,其中70多人被打伤的情况。2004年,这份调查报告被披露后,引起了河南省委、省政府和中央的高度重视,事件很快得到了处理。王的报告及调查行为本身也引起了海内外300多家媒体的关注及称赞,王幸福由此成为“2004年中国最著名的农民”。

  2005年5月,这个曾经是当地某些政府官员眼里的“刁民”,以高票当选鲁村村委会主任。

  采访对象:宜阳县高村乡鲁村村委会主任王幸福

  1月1日,记者见到王幸福时,他去参加第三届中国村官论坛回来没几天,正忙着准备2006年村务公开计划,还盘算着把自己的“名气”转变为生产力,招商引资,在村里办一个工厂,让村民都能富裕起来。

  “因为‘上面’的干预,鲁村过去村委会选举不搞民主,结果遭到村民抵制,上访告状不断,乡里只好采取分而治之的办法,把鲁村分为5个区。自从我被村民选为村主任后,才算重新‘统一’了鲁村。所以说当上‘村官’不仅是我个人的胜利,也是鲁村真正民主选举的胜利。

  “有人说我当村官是被‘招安’了,其实我和政府是搞和谐不是搞妥协。政府做好事我百分之百跟政府站在一起,如果政府办错事,我一样敢去批评政府。从心里说,我是想跟着一个‘百分之百正确’的基层政府为群众干‘百分之百的好事’。

  “还有人说我是‘刁民’,我也想用行动证明我不是‘刁民’,只是一个十分敬畏法律规则的农村老百姓,只是不依不饶地希望法律和政令在农村基层得到落实。

  “说实在话,农村的情况真是太复杂了。我本来以为村官很好当,干好几件事情就可以了。哪知道事情千头万绪,而且村里还存在一些家族利益的明争暗斗,上任班子的账目到现在也没移交。但是,我不怕,有信心干好村主任。只要我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只要用真情打动了他们,就一定能取得他们的配合。

  “前不久,我到很多村民家中征求了意见,做了深入的了解,发现村民对村组织的意见,主要集中在村务的不公开上面。只要能做好村务公开,让大家伙儿挑不出刺儿,就好办多了。所以,现在上届村干部不交账目,村民们也不答应。村民们渴望我搞公开,因为他们知道有公开才能有民主,有民主才能有幸福。我王幸福不但追求自己的幸福,更要追求所有村民的幸福。”

  “有公正才有社会和谐”

  2005年,不时有骇人听闻的冤案得到昭雪的消息传出,佘祥林“杀妻”案、聂树斌“强奸杀人”案……其中就包括胥敬祥“抢劫”案。

  1991年春节过后,河南省鹿邑县接连发生十几起抢劫案。1992年2月,由于胥敬祥身穿一件绿色毛背心——而一名被害人正好也有一件绿色毛背心被抢,胥敬祥被刑事拘留。1992年4月,胥敬祥被批准逮捕。1996年12月,鹿邑县检察院对胥敬祥提起公诉。1997年3月,鹿邑县法院一审判决胥敬祥犯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6年。

  1997年11月,蒋汉生受理了周口检察分院提请河南省检察院抗诉的李传贵徇私舞弊案。李传贵原是鹿邑县公安局二级警督,检察院认为他在办理胥敬祥抢劫一案时徇私舞弊,但起诉后一、二审法院均判其无罪。蒋汉生在审查李传贵案时,调阅审查了胥敬祥案卷宗,发现不但李传贵构不成犯罪,认定胥敬祥犯罪的证据也不足,存在以口供定案的问题。

  2001年3月省检察院指令周口市检察院抗诉,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鹿邑县法院重审。鹿邑县法院维持原判,检察机关再次抗诉,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2003年5月,省检察院提出抗诉,2005年1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鹿邑县法院重审。

  2005年3月15日,鹿邑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宣读了一份特殊的不起诉决定书,已经服刑近13年的胥敬祥在刑满释放前15天(曾减刑三年),获得了人身自由。

  此时,距离蒋汉生发现这起错案已7年零4个月。而这起历经三级法院5次审理的错案,之所以能得以平反昭雪,也正是因为蒋汉生7年不懈的努力。

  2005年8月,蒋汉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2005年岁末,蒋汉生入选“2005年度中国法制新闻人物”和“法治改变生活2005蓝皮书”。

  采访对象: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主诉检察官蒋汉生

  2005年的最后一天,省检察院办公室,当高个子、小平头、身着整洁的藏蓝色检察官制服的蒋汉生出现时,怎么看都是个平平常常的中年人。但随着我们对话的进行,你不难发现,在其平常的外表下,有着一颗善良的、疾恶如仇的心……

  “执法者首先应该是一个公正、善良的社会人,公正是法律的要求,善良是人性的体现。

  “我办理胥敬祥‘抢劫’案历时7年多,办理睢县一个派出所所长张冠军非法拘禁案历时12年,被害人都是无权无势的农民。有人说,这些人都是些小人物,不值得为此耗费这么多司法资源,还影响了一批干部前途和一个地区的形象。我不这样认为,小人物也是人,也是一生。一个人会有几个13年?法律首先是公正的,不能牺牲公正去维持什么其他利益。

  “在我所了解的冤假错案的背后,都有刑讯逼供的影子。刑讯逼供不仅违反了司法工作者的职业操守,而且严重影响公众对司法机关、对政府的信任。现在的司法体制和制度还不足以完全防止冤案的出现,因此要从制度上进行保障。在新的一年里,希望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能使刑讯逼供的现象受到最大程度的遏制,使冤案的发生降到最低限度。”

  “有奉献才有平安”

  2005年3月23日下午5时40分,在郑州市福寿街金林商场门前的公交站牌处,4名窃贼在81路公交车进站时,趁乱将一名女乘客右边裤袋内的手机偷走,并挤出人群准备逃窜。说时迟,那时快,一直跟踪窃贼的5名反扒民警从4个方向立即行动。竹卫东第一个冲上去抓捕一个高个嫌疑人,在搏斗中,歹徒抽出匕首朝竹卫东的胸口乱刺,其中一刀刺中了他的左胸,又向他的右胳膊连划两刀。中刀后,他仍紧紧抓住歹徒不放,终因体力不支,倒在了公交站牌下……面对赶来增援的战友,他说:“我没事,别让贼跑了!”这竟成了他的最后一句话。晚上6时30分许,经抢救无效,年仅35岁的竹卫东壮烈牺牲……

  据不完全统计,1949年10月1日至2005年底,全国公安系统共有近万名警察牺牲,10多万民警因公负伤,公安民警成为和平时期共和国牺牲最大的一个群体。人民警察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为共和国的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做出了巨大贡献。这些因公伤亡警察的年龄大多数在30岁左右,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年迈的老人,下有未成年的子女,他们的伤亡给各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采访对象: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北林路派出所指导员张洪军

  34岁的张洪军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特“像”警察,即便他没穿警服。2005年12月30日,面对记者“2005年你最难忘的是什么,2006年你最大的希望是什么”的提问,他仰起头想了大约半分钟,低下头缓缓地说:

  “是竹卫东同志的追悼会。那是我第一次参加牺牲战友的追悼会。大半年过去了,只要一想起这事儿,我的眼前就会浮现出当时的情景:他年迈的父母、悲痛欲绝的妻子……耳畔就会响起他女儿‘我要爸爸,我要爸爸’的哭喊声。

  “其实你要问我们这些当警察的,心里觉得最对不起的是谁,大多数人都会说是自己的家人。平时工作太忙,一会儿是专项治理,一会儿又是险情抢救,一个战役接着一个战役,一个行动连着一个行动,单位更像家,家就像旅馆,赶到逢年过节,全家人想吃个团圆饭都难。这也算是我们的职业特点吧。

  “所以,新的一年里,我就希望所有的战友都能平平安安,不仅工作要干好,给家人的时间也能多一点。”⑤3

  (协助采访:马鸿钧高传伟)

  □本报记者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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