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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限小”折射“红灯失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7:4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4日专电(记者南辰、刘铮) 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日前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新华社报道这一消息后,很快引发广大网民的共鸣。为六部门政策叫好的网友自然不少,但是也有一位新华网网友跟帖问道:“真的吗?北京会放开吗”;另外一位则发表了“不要下有对策啊”的感慨。

  网友们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回顾小排量汽车近些年在国内的发展历程,人们不难发现,相关国家产业政策一直旗帜鲜明地支持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使用,问题出在国家政策难以在某些地方不折不扣地被落实。

  从《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到《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再到《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小排量汽车“解限”问题早已被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年复一年的“两会”上,为小排量汽车“解限”也一直是汽车界代表、委员们反复呼吁的焦点问题。然而截至目前,全国仍然有80多个城市我行我素,对小排量汽车的运营和使用横加限制,从中折射出危险的“红灯失禁”现象。

  “红灯停,绿灯行”,这本是小朋友都知道遵守的。然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明知中央精神和国家政策禁止为小排量汽车设限,却依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国家主管部门站在战略高度着眼全盘制定的政策自然会成为虚设。因此,表面看各地“限小”只是一个汽车消费导向的问题,骨子里却折射出地方应当如何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以及必须确保国家政令执行畅通的问题。

  当然,六部门近日下发的文件中也明确指出,前些年,一些地方针对小排量经济型汽车、柴油汽车等废气和噪声污染大、安全性不高、外形不够美观等问题,在道路交通管理以及出租汽车车辆更新中,制定出台了一些限制性规定。但是“目前这些规定已不适应我国国情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由此看,“限小”政策的产生固然有其历史原因,但随着国情和民情的变化,这种地方“土政策”已经失去了生存的空间,上不合国情,下不顺民意,必须彻底废除。

  针对小排量汽车“解限”的问题,发展改革委等六大部门联合发文,这在以前还没有出现过。这一方面说明地方“限小”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解决的关头,另外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红灯失禁”之积弊。

  六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对地方政府部门究竟有没有执行力,让我们拭目以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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