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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台湾重大犯罪嫌疑人被广东公安遣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8:45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1月4日讯 见习记者张学锋 今天,广东省公安机关依据《金门协议》,将台湾特大刑事犯罪嫌疑人林振兴及另一名台湾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吴朝顺遣返回台湾。

  台湾居民林振兴在台有杀人、非法持有枪炮、妨害自由等前科,并因1999年介入台中市某有线电视经营权的争夺,将一名股东强行押走而涉嫌妨害自由案被台湾有关部门通缉,案发后潜逃至广东躲藏。2005年10月18日,被广东省公安机关在东莞市抓获。

  另一台湾居民吴朝顺在台湾涉嫌侵占和诈骗犯罪,案发后潜逃至广东藏匿,并在当地专门针对台商从事骗赌、恐吓等违法活动。2005年10月26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在东莞市将其抓获。

  据悉,近年来,随着来往大陆的台湾居民日益增多,少数在台作案的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潜逃至大陆躲藏。为维护两岸同胞的正当权益,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了严厉打击杀人、绑架、抢劫、诈骗、贩毒、私渡、洗钱、制贩假钞、有组织犯罪等跨境跨海刑事犯罪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在通报这两起案件时指出,公安机关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各种跨境跨海犯罪活动,为两岸人民正常的生活、生产和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责任编辑 郑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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