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表示:发包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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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8:53 沈阳晚报 | ||
1月5日,本来是大东区的赵先生乔迁新居的日子,但因为橱柜安装出现了问题无法进住使用,他们一家不得不还得在宾馆住一些日子。1月4日上午,赵先生拨通了本报的热线电话,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投诉:橱柜安装成“半截子” 1月4日上午,赵先生在新居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告诉记者,为了方便孩子上幼儿园,过去6年时间,他们一家人都是住在宾馆里。2005年购买了新房后,他和爱人马上便开始装修,为的就是能早日拥有自己的“家”,但是橱柜出现问题后,他们已经不清楚什么时候才能入住了。 据赵先生介绍,去年10月27日,他们在怀远门附近的“橱柜一条街”挑选一番后,决定购买一套“百得橱柜”。橱柜总价为6500元,当天他交了5200元的预付款,并与对方签了相关协议。12月25日,安装工人开始到他家安装,赵先生付清1300元的尾款。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安装人员离开后便再也没有出现。 1月2日,一位女负责人给他回了电话,对方表示负责销售和安装橱柜的承包人跑了,并且建议赵先生报案。对于没有安装完的橱柜,对方表示可以在了解情况后“帮忙”解决,并且一再表示只是“帮忙”。对此说法,赵先生很不满意。他认为消费者并不清楚商家是不是承包性质的,他们选橱柜时看中的店面规格和品牌,他认为“百得橱柜”应该负责把橱柜安装完,并且赔偿相应损失。店方:承包人应该负全责 1月4日中午,记者来到了位于西顺城街133号的“百得橱柜”,一位薛姓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薛经理告诉记者,她是沈阳星晖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百得橱柜”实际上只是公司的一个经营品种。去年2月,公司把橱柜的经营承包给了别人,当时双方签了3年的合同。不久前,承包人突然把卖场内的很多电器都运走了,并且从此就消失了。公司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她认为,百得橱柜虽然与她们公司共用一个营业执照,但是双方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债权债务由承包人负责,而且承包人与消费者签署的协议上也没有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所以公司不应该承担赔偿消费者的责任。薛经理同时表示,公司可以考虑利用库存的原料帮消费者解决问题,但是这只是“帮忙”。据她介绍,与赵先生有相同遭遇的共有3名消费者。律师:发包方应承担责任 就赵先生遇到的问题,记者咨询了辽宁金源丰律师事务所的王乃龙律师。王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和发包人之间的协议只是内部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一直使用发包人的营业执照,并以发包人的企业名义进行经营,所以发包人应该承担承包人应负的相应赔偿责任。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追偿,但这与消费者并不发生关系。提醒:签协议前应弄清企业性质 一位从事橱柜经营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沈阳的橱柜市场,品牌橱柜向外承包的有很多,而且还有一批人专门“对缝”,对外宣称什么品牌的橱柜都能生产。实际上,沈阳市生产橱柜的厂家比橱柜品牌要少得多,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谨慎。而且购买橱柜时,一定要与销售方签订协议,并且要求在协议上加盖工商执照上的企业的合同专用章,这样才能保证自身的权益不受侵害。 本报记者刘强摄影孙盼盼 记者电话:816767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