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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社保待遇违法行为 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9:2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谭志红)东莞近日出台政策,鼓励市民举报骗取社保待遇的违法行为,以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和有序运作。据悉,举报人最高可获得5000元奖励,举报电话暂定为22332232、12333。

  据了解,参保人、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采取欺骗、虚构事实、伪造有关证明文件等手段,骗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均属违法。举报人可采用电话、来访等方式,向社会

保障部门举报,并提供具体线索。社会保障部门接受举报时,应如实记录并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经核实,社会保障部门将按规定对署名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人自收到奖励通知书之日起6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励金。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若能使被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及时追回,可得到现金奖励,奖励金额最低为500元,最高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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