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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强市评估验收获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9:24 南方日报

  省教育强市评估验收获通过

  力争明年所有镇区街道都建成省教育强镇

  本报讯(记者/欧雅琴通讯员/东教宣)东莞市顺利通过省教育强市评估验收。笔者昨日获悉,验收结果上报省政府审批通过后,东莞将成为我省第四个教育强市。

  刘志庚市长在验收总结大会上表示,东莞将着力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力争到2007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4%,2010年达到5%;经常性的督促和检查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重点监督各级政府的基础教育投入行为;继续抓好教育强镇建设的督导工作,争取到2007年全市所有镇(街道)都建成省教育强镇。到2010年,东莞市在建成教育强市的基础上力争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全市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保持在全省前列,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打造出“学在东莞”的品牌。

  据了解,东莞将结合快速推进的城市化进程,加大市镇两级政府对中小学统筹办学的力度,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从今年9月起,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并在未来几年,将全市新增教育投入重点投向薄弱镇村学校和欠发达镇区,改善其办学条件。另一方面,教育部门将推动市区优质学校与薄弱镇区学校结对帮扶,逐步缩小教育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实现全市教育协调发展。在办学特色上,东莞会进一步凸显特色,强化该市在信息技术教育、英语教育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教育特色,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建成1—2所现代化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使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增加到11所,全市进入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学生达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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